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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阿代尔·特纳:金融体制改革中国可学习英国模式

加入日期:2017-6-9 12:36:46

腾讯财经 作者 刘鹏

近年来,金融领域不断暴露风险,分业监管的模式和混业经营的趋势,不断产生矛盾,市场不断呼吁,应尽快完善金融监管的体制改革工作。其中,对于一行三会合并,以及各监管机构之间协调机制的传闻,不绝于耳。

他山之玉,可以攻石。在针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众说纷纭间,来自英国现行的“双峰”监管框架,一时间成为诸多学者认同的方案。在这一方案中,央行集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监管权于一体,在金融监管中被赋予更加重要的角色。

如何理解英国“双峰”监管框架?新形势下如何改革现行金融监管体制?针对这些问题,腾讯财经近日在北京专访英国金融局(FSA)前主席阿代尔·特纳勋爵(Adair Lord Turner)。

特纳现任新经济思维研究所(INET)主席,其于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临危受命出任英国金融局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余永定曾评价英国金融局是“全世界最权威最严格的金融监管机构之一,其职责是对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在内的金融服务行业进行监管,以保证金融市场的高效运行。”

在专访中,特纳向腾讯财经表述称,金融监管架构虽非最重要的问题,但其依然倾向于认为中国或可以将现行的一行三会四个机构精简为两个机构,提升宏观审慎监管权,同时成立金融行为局,对金融机构滥用市场地位、欺骗投资者、以及不公正对待消费者等行为进行专门监管。

此外,特纳还就金融创新与监管之间如何平衡,表达了自身观点。

注重宏观审慎监管

“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我们看到很多金融监管架构相同的国家,在防控风险上却表现不一,有的做得很好,有的却很差,因此对于监管的本质而言,金融监管架构并不是最重要的。”

在谈及近年来热议的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时,特纳如此表示。不过,借助于英国的监管经验,他依然倾向认为,中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框架可以进行机构数目的精简,并提升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性。

“英国的监管架构在1997年和2012年变更了两次,第一次转变时,中央银行负责货币政策,其他的金融审慎和金融行为监管权放到了金融服务局(FSA)下面,第二次转变时,我们把宏观审慎监管的职能交还给了中央银行,把金融行为监管交给了新成立的金融行为局(FCA)。”在讲述英国监管体制两次转变时,特纳表示,上述的两种架构,都比中国现行的架构要好。

“因此我倾向认为,可以将目前的四个监管机构,变为两个,我支持学习英国2012年变革的模式,把所有的宏观审慎性监管归于央行。”

这也是被市场熟知的金融监管“英国模式”。2012年,在总结反思2008年金融危机教训后,英国拆分原来大一统的混业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FSA),分成两个机构:审慎监管局(PRA)和行为监管局(FCA)。PRA作为英格兰银行的下设机构并负责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的监管;而FCA则对所有公司的商业行为进行监管侧重于对消费者的保护。由此,英格兰银行在金融市场 中的地位得以提高,开始兼具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双重职能。

不过,考虑到个体的差异性,特纳表示,负责银行监管的银监会,和负责货币政策的央行,可以合为一体,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当然,两者也可以不完全合并,成立专门的委员会来负责宏观审慎监管,这一委员会由央行行长出任正职,银监会主席出任副职。“这是另一种解决办法。”特纳说道。

“总之,不要学习美国,因为有太多的监管部门存在,所以是最糟糕的监管体制。”

金融创新和监管平衡

进入2017年以来,金融安全成为国内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在强监管的当下,应该如何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作为一位曾经的监管者,特纳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金融创新有很多种,比如说支付方式的创新,从ATM、借记卡、信用卡,到现在的移动支付,这种创新因为减少了环节损耗,增加了支付的便利性,因此从广义上来说,是好的金融创新。”特纳补充称,尽管这类型的金融创新,也需要纳入监管,但总体而言,“不会产生大的金融风险。”

真正需要监管者心生警惕的,是类似于影子银行类型的金融创新。特纳例举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发明的CDO、CDS等创新,“这些创新涉及到了实体经济,并且层层嵌套,使得风险链条复杂化,给监管者带来很大的困扰。”

特纳指出,应警惕影子银行背后的信贷增长。同时,也要警惕中国近年来整体的信贷扩张,这造成了总债务水平高居不下,并且相当一部分都流入到了房地产市场。

编辑: 来源: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