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6月7日消息,“方正系”再遭投资者集体诉讼。方正证券近期因违规信批受到证监会顶格处罚,此后引发投资者集体索赔。有律师今日对新浪财经表示,预计该案索赔规模或将远超佛山照明案。
新浪财经今日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处获悉,其受26名方正证券投资者委托,于近日分别向北京一中院和北京四中院提交了诉讼材料,向方正证券的控股股东方正集团提出索赔。上述案件累计索赔金额约725万元,目前已经全部获法院立案受理。
“事实上,早在5月9日,受投资者委托,我们已到长沙中院进行立案,法院当即出具了受理通知书,其中已将方正集团列为了第二被告。”谢良介绍称。
今年5月9日晚间,方正证券发布公告称,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2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做出相关行政处罚。
处罚书显示方正集团、方正证券等当事人违法事实如下:一、方正集团及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隐瞒关联关系,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方正集团未将签署补充协议的相关情况告知方正证券,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方正集团、方正证券等的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方正集团、利德科技、西藏昭融、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包括李友在内的相关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
证监会对方正证券等信披违规案处罚至今,已引发多起投资者索赔诉讼。受理案件的法院目前包括长沙中院、北京一中院、北京四中院,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包括内地和香港,其中一名香港投资者的诉讼已获法院受理。
“香港投资者索赔顺利立案,也就意味着遭受方正证券等信披违规损失且在大陆开户的港澳台甚至外国投资者都可以参与索赔。”谢良说。
《证券法》第69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谢良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参照同类胜诉案例,预计方正证券可能的索赔条件为:在2011年8月9日至2015年7月14日买入且在2015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推定亏损投资者。
据了解,截至2015年6月30日,方正证券股东人数曾一度高达32万。而同类案列中,信披违规同期拥有约16万股东的佛山照明案,最后以2700多名投资者通过诉讼获赔约1.8亿元告终。
谢亮认为,相比之下,上述方正证券同期股东人数是佛山照明的两倍之多,预计该案索赔规模或将远超佛山照明案。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26名投资者索赔并非“方正系”因信批违规风波而导致的首次投资者集体诉讼。
“方正系”违规信批风波爆发在更早之前。2016年12月20日,“方正系”四家上市公司方正证券、方正科技、中国高科和北大医药分别发布公告,证监会拟对该四家公司分别处以人民币60万元的顶格罚款。
根据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方正证券、方正科技均涉嫌未如实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中国高科则涉嫌隐瞒关联交易,而北大医药则涉嫌未如实披露政泉控股代持股的相关事实。
今年2月,10名投资者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向方正科技索赔的诉讼申请,累计索赔额约120万余元。当时就有律师指出,由于“方正系”四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股东超过70万人,极有可能引发中国最大规模的投资者诉讼。(新浪财经 王茜 发自 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