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28日讯 6月27日,爱德利披露涉及诉讼公告。其中爱德利为原告,大连国兴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国兴新能源”)与自然人王丽为被告。
根据公告,爱德利与国兴新能源之间因业务往来关系,国兴新能源、王丽因经营所需向公司购买货物。截至2016年4月30日,国兴新能源、王丽未支付的货款共315.62万元。截至公告日,爱德利曾多次向国兴新能源、王丽催收货款,但国兴新能源、王丽一直未归还公司上述货款。
公告显示,爱德利请求国兴新能源立即向公司支付货款315.62万元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从不计免息之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四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为止);请求王丽对第一项诉讼请求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国兴新能源、王丽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对于影响,爱德利指出,公司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公司目前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