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联合说明会27日在上海举行。这是我国在大洋洲地区签署的首个AEO互认协议,并将于7月1日起实施。 此次互认协议实施后,中新AEO企业出口到对方国家的货物,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时,将可享受到对方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包括减少单证审核和查验;对需要查验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解决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在中断的国际贸易恢复时提供快速通关。 (原标题:中国-新西兰海关 AEO互认下月起实施)
“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联合说明会27日在上海举行。这是我国在大洋洲地区签署的首个AEO互认协议,并将于7月1日起实施。
此次互认协议实施后,中新AEO企业出口到对方国家的货物,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时,将可享受到对方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包括减少单证审核和查验;对需要查验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解决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在中断的国际贸易恢复时提供快速通关。
(原标题:中国-新西兰海关 AEO互认下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