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23日讯
证券时报新三板论坛讯,6月23日,茂余燃气(833993)公告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茂余燃气全体股东委托,审计了茂余燃气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茂余燃气公司每股净资产低于1元,茂余燃气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的内容如下:茂余燃气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1,591.64万元,占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2%,我们无法判断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其他应收款应收重庆瑞仁商贸有限公司300万元,我们无法判断该款项的商业实质及款项的真实用途。
茂余燃气称,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已及时调整了公司的发展战略,优化产品结构,已取得了改善。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