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21日讯
证券时报新三板论坛讯,怡达化学(831103)6月21日公告,公司股东刘准、沈桂秀、刘昭玄与光大创业投资江阴有限公司、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李相如、李哲签署《股份回购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内容,若怡达化学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上市或主动撤回申请材料,光大江阴、光大国联、李相如、李哲有权要求怡达化学股东刘准、沈桂秀、刘昭玄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股份回购协议》于怡达化学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申报材料之日(2016年12月23日)起已暂停执行。
经上述各方平等协商一致,怡达化学股东刘准、沈桂秀、刘昭玄与光大江阴、光大国联、李哲、李相如于近日签署《股份回购协议解除协议》,上述《股份回购协议》终止履行。在《股份回购协议》有效期间,双方不存在与该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潜在争议。
上述协议的签订与解除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