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6日表示,证监会正式启动“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相关案例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行为人通过拉涨停短线操纵证券价格;二是行为人在尾市阶段操纵证券收盘价格;三是行为人操纵期货市场合约价格;四是证券从业人员抢帽子交易操纵市场。张晓军指出,希望投资者保持警惕,面对价格大幅波动的投资产品理性分析判断,不要盲目追涨杀跌,跟风炒作,防止遭受市场操纵的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