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七)项等规定的终止上市条件,日前,深交所对*ST新都作出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ST新都成为近年来继博元投资、欣泰电气之后又一家“被退市”的上市公司,亦是沪深股市2017年第一家退市的上市公司。
因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事项,*ST新都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深交所作出了*ST新都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的决定。
为了挽救公司并避免出现退市危机,*ST新都曾欲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但最终没有成行。此后,*ST新都获司法机关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并进入重整程序,并已于2015年末执行完毕。今年一季度末,上市公司再次披露重组草案,由于“投资人*ST新都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恢复上市”这一先决条件目前已不成立,因此其再次重组亦将告吹。
尽管此前*ST新都披露的2015年年报显示当年出现盈利,但由于今年4月25日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正式向深交所出具《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经常性损益数据的进一步说明》,表明公司2015年度经调整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就此, *ST新都的恢复上市保荐机构向深交所撤回了其出具的关于*ST新都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保荐文件,这亦导致*ST新都的退市已无可避免,“2017年退市第一股”因之诞生。
客观上,博元投资、欣泰电气、新都酒店三家上市公司“被退市”各有“特色”。博元投资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强制退市,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而新都酒店则因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暂停上市,又因2015年度亏损而终止上市。但三家退市公司亦具有共同点,如均是所谓的“退市第一股”,其退市也均发生在《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发布实施之后。
新都酒店的退市并非如博元投资与欣泰电气一样都是由于重大违法行为,而是因财务指标的“考核”上没过关,因而,其退市亦被市场解读为上市公司退市步入常态化。对此,笔者以为值得商榷。
自2001年退市制度推出以来,截至目前,真正因触发相关条款而遭遇退市的上市公司不过90家,这与沪深股市3000家上市公司相比,退市率明显偏低,与成熟市场相比更不在一个档次上。成熟市场每年退市的公司多,市场更新换代快,股市有活力,也不会像A股一样垃圾股等频频遭到爆炒。
从市场本身的状况来讲,股市“不死鸟”横行,垃圾股遍地开花,一些早该退市的上市公司,仍然能够苟活于市场中。并且还常常通过所谓的资产重组等多种手段,以规避退市风险。而且,A股市场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客观上也不利于上市公司的退市。
此外,对于某些理应退市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出于多方面的原因,常常会“网开一面”。比如近期监管部门通报了雅百特、山东墨龙的财务造假行为,并且其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认定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恶劣,违法情节严重”,而如果按照《若干意见》的规定,理应以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其实施暂停上市直至终止上市,然而,监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却是罚款或市场禁入。
因此,新都酒店的退市,从根本上并不能说明上市公司退市步入常态化,这只不过是一家上市公司退市的“个案”而已,并不具有普遍性,也不具备常态化的特征。要让上市公司退市步入常态化,笔者以为降低退市门槛是第一步,第二步则在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当市场上的垃圾股、股市“不死鸟”真正被扫地出门的时候,或许才真的是上市公司退市步入常态化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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