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连发多个行政处罚书,其中,两起操纵市场案引发关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涉及“牛散”朱康军和李健,另一方面则是罚没金额巨大,一宗被罚没超5亿,一宗罚没金额3000多万。而在这两起操纵市场案中,朱康军案尤其引人关注。
根据证监会调查显示,2013年初至2014年8月,朱康军先后控制陈某明等42人的49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利用账户组,连续买卖“铁岭新城”,并在其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铁岭新城”,影响“铁岭新城”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获利179790286元;在2013年1月4日至2014年5月26日的332个交易日中,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中兴商业”获利88020998元。为此,证监会认定朱康军的行为构成了《证券法》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并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决定没收朱康军违法所得2.678亿元,并处以2.678亿元罚款。
朱康军操纵案的罚没款项达到5.356亿元,这显然又是一笔天价罚单,甚至超过了日前证监会对“冯小树案”4.99亿元的处罚。这样朱康军操纵案的罚没款5.356亿元在今年证监会的罚没款中就排在了第三位。其中,排第一位的是鲜言的罚单,金额高达34.7亿元,对唐汉博跨境操纵的处罚高达12亿元。而这排前三位的天价罚单都与操纵市场有关。从证监会对操纵市场案的天价罚单中,市场也不难感受到操纵市场案在A股市场的相当普遍。
为什么A股市场的操纵案接二连三?这确实是一个值得市场关注,同时令人反思的问题。操纵市场案接连出现,并且其中的许多案件都构成了“大案”,这充分暴露出A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盛行。进一步说,A股市场成了违法违规行为滋生的土壤。试想一下,如果A股市场不是违法违规行为滋生的土壤,A股市场又如何会有接二连三的违法违规案的发生,而且这其中还接连出现各种违法违规“大案”。这也充满表明A股市场投资环境的不佳甚至恶劣,而在这种不良的投资环境里投资,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也就变得不可避免,这也意味着A股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使命任重而道远。
而A股市场之所以成为违法违规行为滋生的沃土,这又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证券法》本身上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不力。比如,对有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单位的处罚也就是罚款60万元以下,对个人的处罚则在3万元或5万元以下,这样的处罚显然缺少力度。包括对欺诈发行的处罚,仅仅只是处以募资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这种处罚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纵容。
二是执法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不力。其一,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应该受到查处的案件,都不了了之了。其二,虽然对违法违规行为加以查处,但在处罚过程中都是从轻发落,以至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市场缺少震慑力。这同样也是等同于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纵容。如此一来,违法违规行为自然在A股市场就盛行一时了。如果真的都象时下这样,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开出天价罚单。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自然会收敛许多。
这也表明了当前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重处的必要性。像以前,对违法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不仅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损害了中国股市的根本利益,实际上对违法违规者的利益也是一种损害。因为真的对违法违规行为能够从严查处的话,有些违法违规行为就不会发生了。正因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从轻发落,所以这些原本可以不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当事人,最终走上了违法违规之路,并在巨额罚单面前必将弄得倾家荡产,甚至还要遭受牢狱之灾。也正因如此,目前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罚,这不仅是对投资者负责,也是对中国股市的发展负责,同时还是对违法违规者负责。
虽然从表现上看,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从重查处,招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满天飞。但这显然只是当下的一种现象。随着这种天价罚单的频频开出,其对市场的震慑力是不言而喻的。可以断言,面对这种天价罚单的威力,再过一个时期,这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减少将是必然的。特别是伴随着《证券法》的修改,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的加强,中国股市的投资环境有望得到净化。只是相对于目前的中国股市来说,就让这种天价罚单来得更猛烈一些吧,毕竟这是对付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最有效办法。(作者供职单位:中和应泰“好人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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