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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新规:满8周岁的孩子已是“小大人”有权做一些事

加入日期:2017-5-9 0:02:29

  为适应新一代儿童生理和心智发育水平的提高,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最低年龄从现行规定的10周岁,调整至8周岁。这意味着满8周岁的孩子,从法律上讲就是“小大人”了,有权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法律行为。

  新华社北京5月8日报道,为适应新一代儿童生理和心智发育水平的提高,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最低年龄从现行规定的10周岁,调整至8周岁。这意味着满8周岁的孩子,从法律上讲就是“小大人”了,有权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法律行为。

“现在的孩子厉害了”

  民法总则同时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多大的孩子进行哪些民事行为,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在现行民法通则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是10周岁。但近年来,不少类似“孩子偷用母亲手机打赏网络主播25万”的新闻引发公众热议,人们纷纷感叹“现在的孩子厉害了”。

  法律专家认为,这些新闻背后,实际上是现代生活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带来儿童生理和心智发育的新变化。现在未成年人所知道的东西远远多于以前同龄孩子的认知,他们已具备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应当有权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最低年龄规定应作调整。

旨在从小培养孩子权利责任意识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到提交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中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标准的调整经历了各方热烈而充分的讨论,最终从草案最初规定的“6周岁”,修改为“8周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家表示,下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最重要、最核心的,就是从小培养未成年人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民法总则的制定体现了我国立法工作的人文关怀,彰显了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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