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5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在国务院对落实重大政策成效明显地方实施的24条激励措施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7项。
7项激励措施是,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完成率及地方投资到位率高的省(市),2017年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统筹安排约20亿元,主要用于奖励支持补短板、惠民生项目建设。
对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较明显的市(州)、市辖区,从2017年起两年之内,对其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
对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的省(市),2017年优先支持建设双创示范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重点倾斜。
对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市,2017年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在重大政策先行先试、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落地上予以倾斜,在创新转型发展、创新创业、“互联网+”等有关工作或项目申报中予以优先支持。
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市、直辖市辖区,2017年优先支持设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优先支持在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
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2017年将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给予倾斜支持。
对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省(市),2017年在安排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从该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总量中单独切出4%的比例予以资金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