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今日公告,因长沙芙蓉中路营业部前员工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被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叫停半年。
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表示,东北证券长沙芙蓉中路营业部前员工涉嫌合同诈骗犯罪,部分员工和经纪人私自推介或销售非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持续时间较长、涉及金额大,后果严重,影响恶劣。
监管层认为,虽然未发现上市公司参与有关诈骗活动,但东北证券存在对营业部负责人把关不严、监督机制失效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的事实。
据证监会吉林证监局给东北证券下发的《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等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上市公司的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相关规定,监管层责令东北证券暂停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6个月,期限自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11月10日止,同时要求公司于6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此外,上市公司还被要求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对全部分支机构进行合规检查并于2017年10月底前提交检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公司此前披露的信息显示,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四大问题,首先,业务合同文本与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领用未实行双人负责制,部分重要合同无领用登记记录。其次,针对部分代销金融产品未组织培训,营销人员对公司金融产品的信息了解不全。再次,前员工李蒙涉嫌合同诈骗犯罪,部分员工和经纪人私自推介或销售非东北证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内部岗位制衡失效。最后,对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一事未及时向湖南证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