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概念近期正式被监管层纳入顶层设计。
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宣布成立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进一步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而强化监管科技(RegTech)应用实践亦被首次提出。
从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以及监管科技,央行对新金融业态的概念认定和监管手段正在快速“与世界接轨”。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过顶层设计,金融科技成为金融改革驱动力的前提条件已经初步具备,更重要的是下一步如何真正提升技术对金融活动的正效应,继续改善技术所伴随的金融制度规则。
而另一方面,随着监管科技概念正式被官方推出,基于这一领域的玩家正在迎来难得的风口期。
金融科技成监管标配
据中国金融科技50人论坛首席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主任杨涛透露,这一顶层设计并不仅限于央行,除了央行成立的金融科技委员会以外,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原有的互联网金融专委会也拟更名为金融科技专委会;中国基金业协会也将成立专门的金融科技专委会。
杨涛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金融科技成为监管架构中的标配已不可避免,无论是基于对金融科技伴随风险的关注,还是对提升创新效率的重视,都是监管需要着手,或者侧重研究协调的。而在他看来,这些顶层设计背后,反映出来金融科技真正成为下一步金融改革驱动力的前提初步具备,“这些技术前提、制度前提和市场前提,初步具备但很不完善,需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双向驱动。”
金融科技的概念算得上一个彻底的舶来品,在互联网金融遭到降温、整治后,这一概念迅速崛起。在中国社科院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鹞看来,这一舶来品并不是前沿科学技术与金融业务的简单叠加应用,而是具备低利润率、轻资产、高创新、上规模等基本特征。
“‘轻资产’对现有的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体系提出了根本挑战,‘高创新’对现有的金融创新评价机制带来了挑战,‘上规模’对金融稳定、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带来了全局性影响。‘低利润率’会直接驱使金融科技公司重规模、轻风险、抢先跑,使金融领域蕴含巨大的未知风险。”在赵鹞看来,要应对上述的监管挑战,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改进监管的同时加强科技监管的力量。
这也正是本次央行直接表态借助金融科技手段实施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原因。事实上,虽然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近期才正式进入监管顶层设计,但此前已经活跃在监管实践中。
公开资料显示,央行自 2014年就成立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专门研究小组,论证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2017年3月的消息显示,央行在发行数字货币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已测试成功,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已在该平台试运行。
一个典型案例是,2014年央行一纸《暂停条码支付业务意见函》,给当时风头正劲的二维码支付当头棒喝。彼时,曾有市场观点认为这是监管对新兴技术的打击。但到了2016年8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下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支付机构开展条码业务需要遵循的安全标准,承认了二维码支付的合法地位。
在业内人士看来,央行金融科技委员会在今后承担的应该就是对于新兴技术开展研究、明确风险、探究价值,对新兴技术形成更加全面、系统的认识,而随着金融科技的研究管理进入顶层设计,类似新技术从诞生、否定、到研究观察、默认、承认的过程肯定还会提速。
避免信息不对称
事实上,监管科技概念在2016年就已频频进入行业视野。这一伴随金融科技兴起而出现的新分支,其核心思想在于“科技+监管”,即利用新技术来更有效和高效地解决监管和合规问题。
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FCA)将监管科技定义为“采用新技术以促进监管要求的达成”。这一分支最初兴起于金融机构的合规需求。2008年的金融危机导致金融服务监管加强,金融机构通过自身人员进行合规性的内部管理成本很高。而以应用云计算、大数据这些新技术帮助自己来核查是否符合监管避免罚款的监管科技解决方案有效缓解了企业的痛苦。一些数据显示,通过监管科技可以将机构的合规成本降低50%。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国峰在2017年4月底的北大数字金融讲坛曾指出,金融机构应用监管科技,可以通过机器学习、人工智能来处理大数据。如果监管机构不掌握监管科技,就会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赵鹞看来,监管科技的应用主要体现在监管资料的数字化、 预测编码、模式分析与机器智能、“大数据”分析消除监管与被监管之间的“信息孤岛”等四个方面。“在监管科技的条件下,对于实质从事金融中介业务的金融科技公司,要求该公司接入监管部门的技术系统,可以满足实时合规的技术要求。”
而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对科技手段的需求也直接撬动了全球范围内与监管科技相关行业的兴起。
毕马威数据显示,2016年监管科技领域获得9.94亿美元的投资额,完成的交易笔数为91笔;而2017年第一季度,该领域已获得投资金额2.19亿美元,完成的交易笔数为26笔。
媒体统计显示,全球有6000多家小、中、大型企业提供治理、风险管理和合规解决方案。2016年监管科技的热门领域包括合规性分析、知识培训、了解客户、合规实施和监控。
根据Linkin方正证券研究所数据,国外监管科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监管报告自动化、客户尽职调查、系统自动化、市场监控、风险管理、反欺诈、智能内控等。其中监管报告自动化和客户尽职调查领域占比都超过20%。
对比国外监管科技的兴起,国内该领域的参与者目前也已进入起步期。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2016年就已经开始尝试构建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网贷风险监控系统,可以让监管部门将所有网贷平台上报的数据记录在案,并从中对异常交易进行快速识别并作出反应。
而有地方证监局也已经开始有针对性的招聘大数据研究和挖掘的人才,专门模拟不同账户之间的关联。在2016年记者参与的一场智能投顾论坛上,来自证券领域监管层的一位人士就透露正在积极探索监管科技的使用。从事证券智能投顾业务的资配易董事长张家林曾与监管部门多次沟通,他透露,将来对智能投顾领域也许会在智能投顾客户或者服务端加一个合规控制器来采集他的行为,报告给监管部门。
而非监管部门也在通过类似技术方式解决行业难题。2017年3月,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发布“X-credit信息共享系统”用以解决机构间的数据“孤岛”,以及网贷行业中的多头借贷和反欺诈问题。系统建设方凭安科技联合创始人韩洪慧告诉记者,该系统引入了区块链技术,通过将数据共享过程分解,将关键环节使用区块链记录,形成索引链、交易链以及投诉链,可以让所有机构公平参与。
在他看来,利用科技,监管完全可以有更智慧的路径。“为了防火,一种做法就是在用户那里安装摄像机实时看着,一种做法就是安装烟雾探测器。前者有效,但过多侵犯隐私,后者保护隐私,但出了问题可以发现。”这套系统虽然“不以监管为目的,不以收集数据为目标”,但其解决方案思路同样适用于科技监管层面。
(原标题:金融科技顶层设计:监管强化科技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