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日前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提出应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有效衔接的重要形式,是拓宽育人渠道、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
陕西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统筹安排和业务指导,确保每一位中小学生在学期间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各中小学应结合实际,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师资、进课表。把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有机融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研究性学习相结合,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每学年安排一次,每次小学2至3天、初中3至4天、高中4至5天。研学旅行时间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
同时,中小学校应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开发建设乡土乡情、县情市情、省情国情等不同层次,以及自然与文化、历史与地理、科技与人文、工业与农林、城市与乡村、传统与现代、参与与体验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展与境外特别是港澳台学校的校际双向交流互动,拓展学生国际视野。
陕西省还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应研究制定研学旅行评价标准和评估体系,促进中小学校不断改进研学旅行的育人效果,增强育人功能。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应加强对研学旅行的考核,并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