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乐视集团“新闻”比较多是很正常的,但乐视网连续三年的年报都遭到监管部门的问询显然并不正常。纵观上市公司年报,被监管部门问询的毕竟只占较少的比例。而对于乐视来讲,只要其在年报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应披露的信息,那么就不会有问询之忧。
乐视网年报被问询其实早就露出了端倪。此前,乐视网发布2016年业绩预告时,曾声称净利润同比增长三成,但4月19日的年报却表现为“负增长”。不管背后有什么原因,从预增到预减,乐视网年报遭到问询显然是“咎由自取”的结果。
对于乐视网的2016年报,深交所一连提出16个问题,内容涉及应收、预付账款及关联交易、未来业绩预测、研发费用及人员、行业数据现金流等多个方面。其中,乐视网的关联交易,以及对未来的业绩预测等,又是问询的重点。如深交所在问询函中指出,2016年乐视网转变了超级电视的销售模式,导致2016年期末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达38亿元,同比增长158.53%。据了解,乐视网关联交易涉及乐视体育、乐视影业、乐视手机、乐视电子商务等,几乎涵盖乐视网各个生态业务领域。深交所因之要求乐视网需按账龄列示应收账款情况,并补充说明报告期末按收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名称、欠款金额及账龄等具体情况,以及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
乐视旗下企业较多,有上市公司部分的乐视网,也有非上市公司部分的乐视体育、乐视汽车等。由于体量庞大,发生关联交易并不值得奇怪,但其应收出现一倍以上的增长,无形中值得关注。而且,由于或涉及关联交易,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特别是由于乐视出现资金困局,上市公司资金是否被占用,更是其中的焦点。如果乐视网的资金被乐视占用,那么不仅上市公司业绩会受到影响,投资者的利益同样会被波及。
哲人说,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但这个哲理对于乐视网而言根本不适用,而且,乐视网不仅不止“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而是三次。如果乐视网不正视年报问题,那么其年报连续四年遭到监管部门的问询亦并非没有可能。
去年以来,乐视开始步入“多事之秋”,而最突出的问题则是资金问题。尽管是乐视方面出现资金上的问题,且乐视网并不受资金方面的困扰,但上市公司仍然被波及,而最主要的表现则在股价上。打开K线图可知,乐视网从去年复牌至今,一直处于下降通道中。而随着股价的下跌,贾跃亭质押股份的平仓线又引来市场关注的目光。而为了提振股价,乐视网曾推出10转20(后改为10转10)的预案,但效果有限。受乐视方面的整体影响,以及乐视网本身出现业绩下降的状况,券商对于乐视网后市并不看好。如中金公司曾将乐视网评级从“买入”下调至“中性”,目标价下调至27元人民币。而所谓的“中性”,即为“卖出”的意思。
处于风口浪尖的乐视网,本应借年报披露的机会,让投资者看到一个更加“透明”的上市公司,以避免引起市场不必要的猜疑与质疑,但深交所16问则表明,与前两年一样,乐视网的2016年报,还有许多市场希望知晓,但上市公司没有披露的内容。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是作为一家公众公司的职责所在,也是投资者了解一家上市公司,并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而乐视网年报遭遇深交所的16问,至少说明还有相关信息没有披露到位。进一步讲,乐视网连续三年的年报遭到问询,其中又“隐藏”了什么内容呢?
针对上市公司的年报,沪深交易所频频下发问询函。我们既可理解为市场监管的进一步强化,也可理解为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还存在许多问题。事实上,这亦是市场多年来的“老大难”问题。笔者以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早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立下了规矩,但个中每年仍然问题不断,仅仅依靠问询函,既没有约束力,也无法形成威慑力,否则,乐视网年报也不会出现连续三年遭问询的闹剧了。因此,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工作,不能注重于问询,而更应该以罚为主。当上市公司及其高管的利益与信息披露质量挂钩的时候,也将是年报问询函越发越少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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