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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树买三只股票获10倍收益5亿罚款仍未上缴

加入日期:2017-5-14 8: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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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三只股票,冯小树共投入资金0.11亿,却带来10倍收益。

  2、熟悉规则的冯小树显得相当谨慎。上述股票的买卖皆在他人帐户上完成,且完成时间多选择他出国出差之时。

  3、“目前,上市公司这边没有接到司法部门关于股东何晓玉股份被冻结的通知。”华西股份董事长汤维清对《等深线》记者说。

  4、昔日世方联的两位股东,一位为证券监管系统官员一位为企业老总,在获利之后再次联手。

  前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冯小树正在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证监会对其开出没收2.48亿违法所得,以及罚款2.51亿的行政处罚单,并且冯小树被实施市场终身禁入。

  据证监会调查,冯小树之妻何某玉、妻妹何某梅都是冯小树敛财行动的有力助手。记者调查发现,冯小树之妻曾于2015年8月参与华西股份(000936)的定向增发,是当时5个增发对象中唯一的自然人。经核实,何某玉实际全名为何晓玉。

  何晓玉当时的定向增发价4.35元,其共买入800万股,使用资金3480万元。按照定增当日的收盘价14.1元计算,该笔股权的市场价值是1.128亿元,最高市值高达1.26亿元,目前(按照5月12日收盘价7.15元计算)市值为5720万元,也就是说何晓玉该笔投资除了中间的两次分红获得120万元(含税)之外,目前仍有盈余2240万元。

  对于这个唯一自然人参与定增的过程,华西股份董事长汤维清向《等深线》记者做了独家解释。

  49岁之后的冯小树

  冯小树被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多发生在他身居公职、49岁之前。

  49岁那年,冯小树辞职前的身份是一名深交所的管理人员。为他带来2.48亿巨额财富的是这三只股票:鱼跃医疗(002223)、三川股份(300066)以及宝莱特(300246),获利金额分别为1.06亿、0.3亿以及1.1亿。

  与高额获利相比,冯小树的资金投入则微乎其微,入股鱼跃医疗成本仅为2元,投入600万;入股三川股份成本为3.66元,投入206.79万;入股宝莱特成本为2.49元,投入300万。前后三只股票,冯小树共投入资金0.11亿,却带来10倍收益。

  猎取如此丰厚财富之时,冯小树靠的不是过人财技,彼时,他的履历里没有“操盘手”“投资人”这些字眼,此前他的职业之路都在监管部门内流转:深交所技术保障部、公司部、创业板发行审核部;深交所北京副主任;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第七届第八届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兼职委员;证监会北京工作组副组长。

  最终,2014年2月,冯小树辞去公职,在此之前他的身份是深交所上市推广部副总监、高级执行经理。

  这些公职身份与猎取巨额财富形成强烈反差,对此,冯小树做了必要掩护。此前,证监会公布的调查相当清楚,通过成立深圳世方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方联),以其岳母彭萍嫦的身份入股这家公司,在鱼跃医疗上市前以低成本获得原始股。三川股份、宝莱特的战绩如法炮制,只是这一次是以其妻妹何某梅的身份。

  熟悉规则的冯小树显得相当谨慎。上述股票的买卖皆在他人帐户上完成,且完成时间多选择他出国出差之时。为了让收益最大化,世方联这家公司后迁至新疆石河子,以求避税减税。

  在获得丰厚利润后,冯小树索性脱去公职身份外衣,直接下海。这一年,他49岁。辞职当年的9月9日,一家名为深圳汇智复利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冯小树任总经理。

  根据工商资料,汇智复利成立之时,共有四位股东,分别是何晓玉、胡丽娟、陈晓辉、张钰笛,其中何晓玉以1500万元认缴金额持股50%,为第一大股东。法人代表为施小伟。公司的通讯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703.

  记者查询发现,胡丽娟正是新三板公司格雷柏(836322)实际控制人。根据格雷柏2016年年报,胡丽娟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列示的关联关系上,施小伟的身份为胡丽娟的配偶。

  此前,证监会曾查实,胡丽娟与冯小树之岳母彭萍嫦曾一同出现在世方联的股东名单中。格雷柏的办公地址与汇智复利通讯地址相近,为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B1710.

  也就是说昔日世方联的两位股东,一位为证券监管系统官员一位为企业老总,在获利之后再次联手。

  低迷之时大胆“定增”华西股份

  何晓玉以第一大股东身份、冯小树以总经理身份共同出现在汇智复利这家公司中。证监会此前披露冯小树之妻名为何某玉。基于上述大概率重合性,可以推断冯小树之妻正是何晓玉。

  记者多方查询发现汇智复利成立后并无投资经历。与此同时,何晓玉却出现在华西股份的前十大股东名单中。

  截至2017年一季报,何晓玉以800万持股位列华西股份第五大股东。这一身份的获得需追溯到2015年华西股份的定向增发。翻看此次定向增发新股变动报告和上市公告书。

  2015年,华西股份增发1.38亿股,最终发行价为每股4.35元,共募集6亿资金。何晓玉认购800万股,为五家发行对象中唯一的自然人,也是认购额最少的一位。

  事实上,那次定增于2014年启动,上市公司拿到证监会核准批文是2015年7月20日,恰逢A股股灾。

  “当时市场在低位,大家普遍对于定增市场不太看好,我们通过中介机构小范围去接触一些客户,接触发现有意愿参与者并不多。另外,当时我们的主营业务之一是化纤,市场对这个行业没有多少兴趣,所以从最后的结果可以看到,这个定增大部分额度由控股股东来接。”华西股份董事长汤维清说。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做为第一大股东,参与3亿资金,占据那次定增的50%额度。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定向增发有各种潜规则,在市场火爆的时候,投资者需要公关上市公司;而在市场低迷的时候,上市公司为了保证顺利融资则需要公关投资机构,甚至有一些会采取“保底”的私下承诺。

  对此潜规则一说,汤维清对记者明确否认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对定增对象有保底承诺。

  国内一家上市公司证券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上市公司肯定不能对定增对象进行承诺,这是违规的,但大股东可以,只是以其它形式。在行情不好的情况下,大股东以其他名目的方式进行利益安排,以此达成承诺。

  罚没款尚未缴

  “何晓玉参与定增这个过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她当时可能正在通过负责我们这个定增的投行等中介机构寻找投资标的,最后对华西股份产生了兴趣,但是具体是通过哪家中介机构哪个人接触到,这个过程并不清楚。”汤维清说。

  查看华西股份2015年定向增发上市报告书。参与此次定增的中介机构分别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以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记者辗转联系上中信建投负责此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之一赵军,他以开会为由拒绝了本次采访。

  记者向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金全明确表明采访所涉事项,截至记者发稿时未得到回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当事律师骆静则对记者说,会计师不关注谁来参与定增,关注的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不会与定增对象去接触。

  在这份定向增发新股变动报告和上市公告书中,对于何晓玉这个身份,特别做了这样的表述:何晓玉及深圳红韵时装有限公司、深圳汇智复利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与本公司(指华西股份)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未来没有交易安排。

  彼时,何晓玉正是汇智复利的法人代表。由此可见,参与华西股份定增的何晓玉正是冯小树之妻。由于锁定三年的规定,何晓玉的800万股尚未解禁,截至5月9日收盘,华西股份股价7.65元。与4.35元定增价相比,何晓玉这份持股浮盈2600万。

  冯小树被证监会共计罚没4.96亿,证监会要求15日内冯小树上交罚没款。“目前,上市公司这边没有接到司法部门关于股东何晓玉股份被冻结的通知。”华西股份董事长汤维清对《等深线》记者说。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对本报记者表示:如果冯小树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罚款,证监会可以向冯小树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操作需要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即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没有听说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这边配合调查,目前没有看到此类通知。”华西股份证券部门负责人说。

  这笔巨额罚没款是否已经上交?记者拨打汇智复利这家公司的座机,此号码已成空号,因而无法联系上冯小树本人。但《等深线》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这笔罚没款,尚在执行中还未打入指定帐户。根据证监会开出的这张罚单文件,如果冯小树不服本次处罚,他可以行使两项权利,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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