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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加码推进债转股落地钢铁煤炭国企受益“去杠杆”

加入日期:2017-4-8 8:44:37

  随着最早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五大国有银行签署的项目陆续落地,早已磨刀霍霍的股份制银行也加入战局。

  4月5日,兴业银行与鞍钢集团签署债转股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双方达成100亿元债转股基金合作意向,首期共募集资金50亿元,期限10年。这亦是股份制银行首单落地的债转股项目。

  此前,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银行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的申请已经上报国务院,预计上半年能批设;目前债转股实施机构设立的基本原则也已设定,相关规则马上出台。

  不过,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闫冰竹建议,要合理控制商业银行债转股的规模和比例,充分考虑商业银行承受能力,不盲目追求债转股的规模与速度,避免债转股规模过大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以及对去产能正常节奏的扰乱。

  自债转股启动以来,截至2017年3月初,已公布31个债转股签约项目,涉及36家企业(其中有几家企业联合进行债转股项目),总金额达到5228亿元。从债转股企业的地区分布来看,山东、山西和陕西等省份参与债转股企业的数量多,这些企业也是钢铁和煤炭行业集中的大省。

  股份制银行入局

  银行布局市场化债转股已经半年有余,早在全资子公司落地之前,率先入局的五大国有银行已经“项目”先行,签下了多个国资背景企业或大型集团的债转股项目。

  3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举行市场化债转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将合计成立的350亿元基金,用于投资或置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的存量负债。

  同日,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祖继在该行2016年业绩发布会中透露道,作为债转股首发成员之一,到今年一季度建行债转股规模已经达到3000亿元规模。建行年报显示,截至上年末,已与客户签订2220亿元市场化债转股协议,已投入资金182亿元。建行预计全部资金到位后,企业负债率分别可下降5~15个百分点。

  中国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此前表示,在推进债转股的过程中,相关规章制度也同步需要改进和完善。他表示,债转股有助降杠杆,并且是以市场为导向,债转股不设具体目标。

  随着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除国有银行外,也有更多股份制银行摩拳擦掌,准备加入债转股。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全国两会期间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曾建言,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创新工作进程和降低银行风险处置成本,在市场化债转股方面,建议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比照国有银行,成立专司债转股的子公司,并赋予其金融牌照,拓宽其资金来源渠道。

  时隔一个月,兴业银行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正式签约。

  郭树清在3月2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道,目前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4300多亿元,实施金额400多亿元。

  对于签约和落地规模存在一定差距的原因,王祖继分析道,由于债转股方案执行,无论是股权介入还是债权方式介入,降低企业当期融资成本,调整负债结构,都需要企业层面与银行走必要程序,其中存在时间差。随着债转股业务逐步开展,这个时间差将逐步缩小。

  至于如何看待债转股中存在“假股真债”或“明股实债”的夹层融资交易模式,王祖继指出,股与债不是债转股的问题本质,最主要是解决企业降杠杆问题。从存量看,我国企业负债率总量偏高,另外一些企业负债结构不合理容易被大家忽略,典型的情况是以短贷支持长期投资。王祖继表示,无论是债权还是股权方式,只要企业需要,企业、银行双方达成一致,市场化、法治化,符合监管,财务规整,企业需要债权或股权,银行都可以满足需求。

  不可盲目扩张规模

  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明确要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率,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积极稳妥去杠杆,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在政策引导下,国有银行先后发布消息,布局债转股。

  2016年12月,中国银行公告拟出资100亿元在北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国银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债转股业务。至此,包括农行、建行、工行在内的国有银行,均表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专门经营债转股业务。

  今年1月初,交通银行也发布公告称,拟以100亿元投资发起设立交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此前,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银行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的申请已经上报国务院,预计上半年能批设。目前债转股实施机构设立的基本原则也已设定,相关规则马上出台。

  “债转股基金合作的开展,有利于改善企业融资能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整体改善内部财务状况,从而优化融资环境。”兴业银行行长陶以平表示,银监会鼓励银行业积极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坚持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稳妥推进去杠杆。

  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去年的时候就呼吁对一些实体企业实施债转股,虽然国务院将这个事情纳入了日程,但到目前为止进展仍然缓慢。

  梅兴保列举了目前转股遇到了两大难题。其一是资金问题,资产管理公司没有低成本的资金收购债权,如果通过别的渠道,比如银行贷款或者发基金来收购的话,成本就比较高;其二是定价问题,梅兴保表示,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债权到底应该选择原价还是成本价,或是打几折,很难决定,需要双方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主管部门等多方商讨决定。

  除此之外,某国有银行投资银行部人士告诉记者,在开展债转股业务的过程中,如何选择企业、筛选的标准如何划定,也是一个难点。

  闫冰竹也建议道,要进一步细化筛选标准,多措并举防止逃废债。

  “一方面要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在现有方案基础上,将债转股对象的筛选标准进一步具体化,比如,可以结合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细化行业‘负面清单’,对非鼓励类行业中有潜质的企业,应当区别对待,制定企业‘白名单’,避免‘一刀切’现象;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沟通,降低信息不对称,着力构建涵盖金融、工商、海关、税务、司法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准确掌握企业真实债务信息和偿债能力。”他说。

  同时,要提高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执法和惩罚力度。通过立法途径将相关政策法制化,对恶意违约、逃废债务、财务数据造假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建立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

  在风险管理方面,闫冰竹认为,要强化风险防控措施,要合理控制商业银行债转股的规模和比例,要充分考虑商业银行承受能力,不盲目追求债转股的规模与速度,有效避免债转股规模过大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以及对去产能正常节奏的扰乱。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董事长闫衍表示,本轮债转股的启动标志着政府对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的决心,从短期来看,债转股的确可以降低标的企业的杠杆率。 债转股有助于改善企业融资能力,企业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费用减少,现金流改善,整体改善企业内部财务状况,改善融资环境。但从中长期来看,债转股能否实现降杠杆,与企业自身发展、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发展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密切相关,否则企业很有可能再次进入杠杆驱动发展模式。

  闫冰竹建议,要严格设定和遵守“防火墙”制度,定期开展针对债转股业务的压力测试,完善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同时,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充实股权管理和风险防控专业队伍,在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合理控制债转股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鼓励机制创新,如通过优先股设计,银行在让渡经营决策权的情况下,可享有优先股收益,从而保证银行能得到相对固定的股息分红及享有清偿顺序优先权。

  闫冰竹特别提出,要完善多层次流通机制。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尽快落地包括财政、税收等在内的各项鼓励、扶持和增信措施,优化法治环境,吸引多元化主体参与;要进一步放宽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门槛,让更多机构参与债转股企业的股权交易,逐步形成竞争充分的不良资产交易一级市场;特别在政策准入、资本计提等方面,进一步为商业银行“松绑”,鼓励其加快专营机构建设,积极参与债转股业务;要建立多层次的法人股、普通股股权交易市场,在各省、市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基础上,组建不良资产交易二级市场,通过挂牌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提高不良资产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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