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欧”发令枪终于打响。从去年的全民公投决定退出欧盟,到上个月正式启动“脱欧”,英国一共花了九个月。这期间,英国人主要干了一件事——统一思想。
虽然人民决定“脱欧”,但何时“脱欧”、怎么“脱欧”、“脱欧”后与欧洲的关系如何,这些问题并未通过公投解决。于是,议会、政府、媒体、企业争来争去,最终英国人不疾不徐地走完了开始“脱欧”前的民主程序。
这九个月里,英国产生了两个“全民公敌”:一名叫吉娜·米勒的女经理和一群头发花白的议会上院议员。他们被唾骂的理由很简单——阻碍“脱欧”。
公投时,52%的英国选民选择退出欧盟,其余48%则反对。既然多数人支持,英国就该“脱欧”。用英国首相的话说:“脱欧就是脱欧”,谁也不能违背人民意志,政府要做人民意志的执行者。
但投了“留欧”票的英国资产管理经理米勒却做了一件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这个50岁出头的女人执拗地决定要和政府打一场官司。她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只有英国议会而非政府才有权启动“脱欧”。
米勒的这一诉讼让原本就千头万绪的“脱欧”被推迟了,变得更复杂,让英国的前景又多了一分不确定。米勒因此被《每日邮报》等英国报纸在头版批判,被扣上“全民公敌”的帽子。她的人身安全也不断遭到威胁,至少有三名威胁者被捕、八人被警方警告。
米勒的父亲是英属圭亚那的总检察长,这让她从小就有很强的“程序合法”意识。“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米勒曾当众解释自己为何非要和政府打一场“脱欧程序”官司:并非因为她的选择是“留欧”,而是她认为一个在“脱欧”进程中不受挑战、不受制约的政府将损害英国的民主架构,并“把英国带回1610年”。
1610年,英国王权达到顶峰。英王詹姆士一世在那一年放言:“国王是法律的创立者,而非法律创造国王,国王在世上可任意行使神圣的权力。”
“不讲政治”的米勒最终打赢了官司。英国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相继判决,政府启动“脱欧”须经议会同意。米勒改变了历史进程。
“脱欧程序”案之后,英国议会在统一思想时也产生分歧。由民选产生的议会下院很快就启动“脱欧”达成一致,因为他们代表的人民用选票决定要离开欧盟。而并非由民选产生的上院则驳回了下院交来的法案,其理由是,要开始“脱欧”,政府就得答应让议会对最终的“脱欧协议”拥有更大的决定权。
在英国民主程序中,英国上院如今更多是扮演象征性的角色。人们习惯了看着年迈的上院议员为了领取“出席费”而颤颤巍巍地走进议会,半眯着眼睛听完冗长的辩论,毫无悬念地通过一个个法案,例行公事地走完法律程序。但这次,议会下院反对党工党因内乱处于历史最弱时期,上院却硬了起来,扮演起反对党的角色,让政府提交的“脱欧法案”不得不发还下院,重新投票表决。这也让议会多了一次辩论与思考的机会。
上院议员们说,政府代表了多数投票要求“脱欧”的人,那么我们就来代表那些少数要求“留欧”的选民吧。这帮老人颇有些为反对而反对的意思,目的就是让所有意见都被讨论。
政府与议会在“脱欧”问题上的交锋实质是大不列颠百年来王权和议会权力争斗的延续。限制王权、议会至上、反对独大、权力制约——这是英国民主的内核。“全民公敌”的存在,不是为了让英国“走得快”,而是为了捍卫英式民主。
(原标题:反对“脱欧”者的思考与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