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新三板某笔协议成交上的乌龙指事件,引起了市场各界的关注。这倒不仅仅在于误操作的一方瞬间损失了一大笔钱,更在于这一事件提示了这个没有涨跌停板制度的市场本身所存在的交易风险。于是乎,监管部门紧急行动,很快就对协议成交制度作出修改:设置上涨200%、下跌50%的交易限制。
众所周知,沪深股市曾经也没有涨跌停板制度,1994年底,作为当时稳定市场秩序、抑制过度投机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始实行普通股票涨跌10%、ST股票涨跌5%的限制价格异常波动措施。20多年来,虽然也不时有人提出希望取消涨跌停板制度,但一直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回音,也没有成为市场重点关注的事项。开设新三板以后,考虑到其交易活动存在“场外因素”,并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承认“场外因素”的合理性,因此在协议成交模式中,就没有设置涨跌停板制度。有人统计过,这些年来,大概有不到100家挂牌公司,其当天股价较前一个交易日上涨超过200%或下跌超过50%,这个比例不算高,所以一般认为在新三板的协议成交模式中设置相应的涨跌停板制度,不会对市场产生太大的影响。反过来,它对于避免买卖双方的误操作,以及抑制操纵股价的行为,还是有着一定的作用。
不过,从市场化的角度来说,涨跌停板制度是有缺陷的。这次在香港上市的辉山乳业,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一天之内股价暴跌85%。从操作层面上来说,因为没有涨跌停板制度,股票在下跌中还是维持了一定的流动性,可以让部分投资者得以出局。否则,如果有涨跌停板限制,恐怕很可能会出现多个“一字板”,这样投资者就不得不面对流动性丧失的风险,导致更大的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说,试图以限制股价波动的方式来控制风险,其结果往往是多方面的,虽然表面看市场稳定了,但也会带来新的问题。
这里需要着重探讨的,是在误操作情况下股价异常波动的应对问题。其实出现这种状况的概率通常不高,而且一般来说主要是通过提高操作人员的责任心、以及加强后台监管等方式,可以使乌龙指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而如果只是为了让偶尔出现的误操作所导致的市场风险达到有效的控制,而给整个交易设置涨跌停板制度,那么也许这个成本花得有点大。其实,要解决乌龙指交易,或者说异常交易给市场带来的冲击,最好的办法是有效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因为买卖盘多了,股价就不太容易异常波动。发生在新三板上的乌龙指事件,之所以闹得很大,主要原因在于相关股票的流动性太差,买卖盘中挂单很少,这样一笔不大的交易就可以引发股价的急剧震荡。而如果流动性好一些的话,至少局面不会如此极端。当然,还可以采取在偏离正常报价较远的情况出现时,设置发出预警信号等技术性措施,来提醒交易者谨慎下单。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在于提高流动性,有了相应的买卖盘,不但有利于形成市场化的价格,同时也可以避免异常交易的出现。换言之,应该是利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市场所存在的问题。
现在,新三板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流动性不足,以致很多挂牌公司都在考虑“逃离”新三板。虽然有关部门也在想方设法,通过制度创新来化解流动性困局,而这个进程是应该好好加快的。乌龙指现象的出现,其实也是告诫人们要在改善新三板流动性上下大的功夫。设置涨跌停板制度,固然是有利于控制乌龙指风险,但在更广的视野上,这不一定是最佳的选项,因为提高流动性,让挂牌交易的股份能够为投资者买得进、卖得出,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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