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从根本着手去
解决问题,才有能迎来持久而充满希望的生机勃勃的“活”。结合《证券法》的修改,对股票发行注册制、强制分红、规范并购重组等作出明确规定,才是保障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关键。
中央高层定调金融安全,核心就在“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这十二个字。也就是说,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并不是单纯的消极防御策略,而是攻守兼备的积极战略方针。这是维护我国金融和经济长治久安的底线。
毫无疑问,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确保金融安全已然成为了当前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是央行,还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都不仅在各自的分管领域加大了监管的力度,而且还针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业金融业态加强了监管方面的协调配合。这在过去是很少见的。监管行动的升级,反映了当前准确判断风险隐患保障金融安全已经上升为治国理政稳定经济的大事。如果对当前金融领域随处可见的种种不合规、不合法的现象继续熟视无睹,对实体经济所面临的压力不可避免地向金融体系传导的金融风险的积聚缺乏清醒的认识和适当的估量,对一些国家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整所形成的风险外溢效应,缺乏应有的警惕和防范,我国的金融安全就不免将面对内外夹击的巨大风险。在某种意义上,加强金融监管,与其说是在掀起一波监管风暴,不如说是在跟风险赛跑。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相当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一些金融部门,偏离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这个底线,片面地将迎合一些市场需求全盘引进国外经验视为改革开放,这不免也就导致了金融乱象的层出不穷,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大案要案甚至不同程度地时有发生。例如,项俊波任职保监会主席以来5年半时间,已经发放的牌照却已经超过50张,等候筹建的保险公司数量竟然还有200多家,给一些金融大鳄隐身保险业大开了方便之门。他们不仅借险企为融资平台,还频频不断地通过内幕交易、关联方认购、跨界举牌,将证券市场搅得六神不安,也给保险业自身乃至相关银行和实体企业带来了极大的风险。这充分说明,没有“金融稳经济稳”也就谈不上“金融活经济活”。而要“金融活经济活”,首先离不开“金融稳经济稳”。就此而言,各个金融部门当前抓好各自领域的一切有可能影响“金融稳”之风险问题的核查清算,在准确分类、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积极处置存量风险,严控新增风险,不仅是金融业自身风险防范的需要,也是防范发生在某些行业某个部门或某种区域性的具体风险外溢到其他金融部门的需要,是确保整个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持久安全平稳发展的需要。
中央高层指出,维护金融安全,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在这方面,央行行长周小川此前对人民币国际化的一段讲话不妨视为一个典范的具体解释。他说:“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本身会是波浪型前进的,如果观察到投机成为外汇市场中的主要矛盾,就重点应对投机,等市场逐渐回到相对稳定状态,人民币国际化还会继续前进。”也就是说,在金融安全方面,有什么问题就得去解决什么问题,但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不意味着为稳而稳,归根结底,“稳金融稳经济”还是为了“活金融活经济”。
“问题导向”式的金融监管,需要敢于开炮的刘士余,也要有“不出成效绝不罢手”的郭树清。对诸如股市的高送转配合减持、财务造假、“忽悠”式重组、恶炒次新股,银行的“三违反”、“三套利”、影子银行,保险的违规资金运用、股东虚假注资、公司治理失效、信息披露不实等问题,如果不敢于严厉监管,岂不也就意味着容忍这些泡沫吹大之后的可能更为可怕的泡沫爆裂风险?不过,单靠刮一阵或几阵监管风暴则显然还是不够的,远远不够的。只有从根本着手去解决问题,才有可能在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同时,求得金融和经济长治久安的“稳”,也迎来持久而充满希望的生机勃勃的“活”。至少就股市而言,结合《证券法》的修改,对股票发行注册制、强制分红、规范并购重组等作出明确规定,才是保障我们的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