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证监会对4宗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其中涉及一起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件。涉事私募私募机构是盛世嘉和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具体原因是这家私募管的“嘉和汇金(有限合伙)-福建明明医疗辅助器具有限公司产品”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向16名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梁某红承诺18%的最低年化收益率,累计挪用嘉和汇金基金财产超过700万元,部分资金转入公司高管金奎、夏小红、饶某青、华某、格某勒等银行账户供个人使用,部分资金直接用于支付盛世嘉和的“房租”。
北京证监局对盛世嘉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金奎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夏小红、宋梁山、杨洪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基金君算了一下,合计罚款达到12万元。
盛世嘉和投资违规已被列入诚信信息
基金君去协会官网查了一下这家私募机构的备案登记信息。盛世嘉和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是一家股权、创投基金,成立于2104年5月16日,于2014年7月17日完成备案,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金奎,2007年到2014年曾在中信建投证券担任营销总监。公司有4名高管,除了总经理金奎以外,还包括夏小红、宋梁山、黄浩。其中,涉事的3名高管均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目前公司旗下备案私募基金有14只,确实没有包括“嘉和汇金(有限合伙)-福建明明医疗辅助器具有限公司产品”这只基金。
目前协会已经进行机构诚信信息警示:“盛世嘉和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金奎(时任盛世嘉和总经理)、杨洪宇(时任盛世嘉和董事长)、夏小红(时任盛世嘉和财务总监)、宋梁山(时任盛世嘉和风控总监),因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被北京证监局分别处以:一、对盛世嘉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0元罚款;二、对金奎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0元罚款;三、对夏小红、宋梁山、杨洪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00元罚款。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基金君查询工商注册信息还发现,盛世嘉和投资在2015年11月26日曾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但2016年8月18日被移除了,因为现已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变更登记。
违反私募监管要求证监会列四宗罪
基金君逐条列出被罚私募的违规情况,包括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最低年化收益率,挪用基金财产等,给投资者一个提醒,也给私募一个警示。
一、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盛世嘉和管理的“嘉和汇金(有限合伙)-福建明明医疗辅助器具有限公司产品”,截至立案调查日2016年3月28日,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具体违反了哪个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
盛世嘉和向16名非合格投资者募集嘉和汇金基金。
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第12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
三、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
盛世嘉和向投资者梁某红承诺嘉和汇金基金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8%。
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四、挪用私募基金财产
盛世嘉和累计挪用嘉和汇金基金财产7,003,858.27元,部分资金转入金奎、夏小红、饶某青、华某、格某勒等银行账户供个人使用,部分资金直接用于支付盛世嘉和的房租。
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有有以下行为: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原标题:挪用基金财产竟为“交房租”!?盛世嘉和遭证监会罚款合计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