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早盘,A股再次大跌。
在我开始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上午10点36分),上证综合指数大跌41点,跌破了3100点,跌幅达到1.32%。
影响今天股市的主要是两大消息:
消息一:政治局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进行集体学习。
昨天傍晚,新华社播发了这次学习(发生在4月25日下午)的通稿。其实,这次学习带有“一行三会”向政治局汇报工作的性质,四大金融监管机构的负责人都出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传递了以下几个信息:
第一,中央再次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还提出:控制好杠杆率,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这意味着,近期“一行三会”出手整顿金融乱象,得到了最高层的支持。
第二,会议提出:发展金融业需要学习借鉴外国有益经验,但必须立足国情,从我国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我国金融发展特点和规律,不能照抄照搬。这意味着,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不可能照搬所谓的“双峰监管模式”(英国+澳大利亚模式),同时意味着注册制改革也将如此。
第三,会议提出: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积极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这意味着股市扩容是既定方针,抑制资产泡沫也是必须的。
应该说,这次会议对中国股市、楼市、债市、期货市场构成长期利好,但短期来说,将产生挤出“投机资金”的效应。或者说,是短期利空。
消息二:4月26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章程指引》,保险业大洗牌即将到来。
在今天上午的大跌中,保险板块逆势飘红
你也许会说:这肯定是国家队在护盘,保险股成了抓手。但这只是表象,更大的变局是,随着项俊波的倒台,中国保险业将发生重大变化,数万亿资产的控制权有可能发生变化!
根据4月26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章程指引》,一个针对野蛮的“财富剥夺大杀器”来了:
《指引》要求,保险公司章程需载明,“若股东的出资行为、股东行为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相关规定的,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分红权、提名权等股东权利,并承诺接受中国保监会对其采取的限制股东权利、责令转让股权等监管处置措施。”
也就是说,如果你干了野蛮人的事情,无论是隐瞒了保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隐瞒了部分关联性质的股权,还是在股市里乱举牌、违规,最终你在保险公司的股权将被“限制权力”,直至“责令转让股权”。
这一条将跟《保险法》151条的规定构成一个“闭环”,成为对“野蛮人”威胁最大的“杀器”:
保险公司的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偿付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在按照要求改正前,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的保险公司股权。
责令转让股权,这里面学问就大了。保险公司的股权,不是谁都可以买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需要保监会批准。所以等到惩罚来临,你能卖给谁,卖多少钱,都不是你说了算,也很难完全市场化交易。你还想着可以溢价3倍5倍,最终或许是打5折转让。
没错,这就是一种财富剥夺。其实,野蛮人的财富,何尝不是从市场里掠夺来的呢?责令转让,就是一种处罚,而处罚就是剥夺!
此前的2016年12月29日,保监会公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将保险公司股东划分为三个类型,并将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低至1/3。同时,关联股东持股的,需按照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的分类,从披露偿付能力报告的165家保险公司来看,约有超过92家保险公司的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1/3,约占行业公司总量的55.76%。除去国有单一股东占比超过1/3的、以及外资股东持股比例在25%以上的公司,约有11家公司目前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1/3。
这11家保险公司是: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也就说,即便不违规,上述11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也需要转让、减持股权。当然,这种减持跟上面说的处罚性质的“责令转让”不同。
此外,《保险公司章程指引》还在公司治理的多个方面有新规定,主要是限制大股东的权力,防止保险公司成为私人的提款机。
沦为野蛮人,或者股权超标的保险公司,多是小型、民营保险公司,所以当他们面临整改的时候,对于大保险公司、国有保险公司就构成重大利好。这是中国人寿、平安保险和新华保险最近上涨的重要原因。
保险公司的整顿、清理,将对股市构成短期利空,很多民营、中小型保险公司举牌或者集中持股的上市公司,其股票面临下跌压力。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通过保险行业浑水摸过鱼的人,现在到危险时刻!(天.天.说.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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