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行人相关业务的营收、毛利率等指标出现异常表现,从而可能影响其持续盈利能力以及相关业务真实性,那么此类公司在IPO审核中“折戟”的概率则会大增。从证监会最新披露的宁波震裕科技IPO反馈意见来看,正是上述指标的反常表现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警惕,最终成为震裕科技IPO上会被否的主要因素之一。
招股说明书显示,震裕科技的经营范围为模具、电机的研发、制造、加工;五金件、塑料件的制造、加工等,产品广泛用于家用电器用、汽车用以及工业控制用微特电机铁芯模具市场。公司2014年至2016年的营收分别是1.47亿元、1.87亿元、2.24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997.8万元、2094万元、2148.7万元。
根据反馈文件,发审委留意到,公司模具业务收入增长放缓,冲压业务收入却大幅增长,且是在该业务毛利率偏低并且大幅波动的背景下取得的。事实上,震裕科技在招股书中明确提到,“公司形成了模具业务为主,冲压业务为辅,且两项业务互相带动的格局。”换言之,冲压业务的发展可能早已在公司的计划之中。
数据显示,震裕科技2014年至2016年模具业务的收入较为稳定(1.4亿元至1.6亿元之间),但所占营收的比例却逐年下降,即从2014年的96.62%降至2016年的73.4%,主要原因就是冲压业务的比重在逐年提高,已由2014年的不足3%(320万元)升至2016年的22.28%(4995万元)。此外,其他业务(边角料及其他)收入也从152.75万元增长到989.28万元(所占总营收比例由0.9%增至4.32%)
但是,至少从毛利率的情况来看,发审委并不认为震裕科技的冲压业务具备持续性。招股书显示,公司冲压业务近三年的毛利率分别为-61.89%、-17.49%、8.52%,起伏明显。对此,发审委要求公司说明冲压业务2016年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报告期内冲压业务毛利率偏低且大幅波动的原因。
事实上,公司在招股书中对2014年、2015年冲压业务毛利率为负这一情况有过简单回应,即“由于尚未达到盈亏平衡点,毛利率为负,随着冲压业务逐渐放量,2016年冲压业务毛利率达到8.52%”。然而,这并不足以解答发审委的疑惑。
震裕科技盈利能力指标的逐年下降也引起监管层对其持续盈利能力的重点审查。数据显示,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利润率、销售净利率、扣非后净利率均出现下滑态势。公司的解释是,主要系业务结构变化所致,其中高毛利的压缩机电机铁芯模具仍保持较强盈利能力,但随着业务的拓展,特别是冲压业务等毛利较低的品类拉低了整体盈利能力指标。此外,根据公司披露的同行业上市公司扣非后净利率的平均值,公司也略低一档。对此,公司称,“2013年以来,由于陆续投产苏州范斯特及锂电池盖相关项目,资本性支出、折旧摊销等费用较高,对扣非后净利率造成负面影响。”
从震裕科技的解释来看,显然公司“默认”了冲压业务对其持续盈利能力存在较大影响的事实,而这或许正是发审委对该业务重点关注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发审委进一步要求公司结合模具和冲压业务的生产工艺、竞争对手、客户结构和毛利率等,说明两种业务是否属于同一业务;并且针对其近年来冲压业务呈现出的毛利率起伏较大的现象,要求公司结合该业务在手订单情况、单位成本是否下降等说明目前冲压业务盈利能力是否得到实质性改善。
不过,从行业角度考量,瞄准新能源汽车电机等新兴高端冲压制品市场是震裕科技目前的一个发展思路,也是一个亮点,正如公司提到的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相关项目(为新能源汽车配套冲压零部件)。从公司披露的情况看,在2014年尚不突出的汽车领域冲压业务收入(收入仅51万元,占比16%)已经在2016年大幅增至2762.43万元,在冲压业务中的占比首次超过家电领域,成为该业务中占比最高的一类。
此外,根据招股书披露,公司曾在2014年、2016年因相关行为被海关处罚。发审委指出,发行人2014年出口商品品名、编码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被北仑海关做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间,申报商品编号不符规定,于2016年11月被上海浦江海关罚款18.3万元。虽然公司同时也披露了已取得相关海关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说明上述被处罚事实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从发审委的询问来看(包括信披、内控等方向),此类经营瑕疵、信息披露、内控措施是不容半点闪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