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报道称最近中国海关要求退回朝鲜煤炭的消息,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13日在国新办就2017年第一季度进出口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回应称,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对朝鲜制裁的第2321号决议,2017年2月18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2017年12月31日前暂停进口朝鲜原产煤炭的公告》,自2月19日起实施年度暂停自朝鲜进口煤炭措施。自公告实施之日起,中国海关对所有朝鲜原产煤炭均未予办理进口手续。
“中国海关严格按照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有关对朝鲜禁运措施。一季度我国自朝鲜进口煤炭267.8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1.6%,全部为2月18日以前进口。”黄颂平重申。
据黄颂平介绍,一季度,中朝贸易进出口值84亿元人民币,增长37.4%;其中,出口49.6亿元,增长54.5%;进口34.4亿元,增长18.4%;贸易顺差15.2亿元,扩大3.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