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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年报报喜旗下两款产品却抽检不合格

加入日期:2017-4-11 7:36:54

  年报报喜前 佛山照明旗下两款产品抽检不合格

  每经记者 谢宏辰 每经编辑 文 多

  2016年,因为减持国轩高科(002074,SZ)的股票,佛山照明(000541,SZ)可谓赚得盆满钵满。不过,在投资领域得意的佛山照明,近日在其主营业务领域出了些小状况。

  据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显示,在最近质量抽检中,公司旗下“FSL”品牌的两款灯具产品在抽检中被检出不合格。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佛山照明董秘办,但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未留意此事。

  两款产品抽检不合格

  3月22日,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发布了一则《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流通领域家装建材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的信息。

  其中的2016年流通领域不合格节能灯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显示,两款佛山照明生产的节能灯样品抽检为不合格,原因分别为“灯功率、初始光效、谐波电流”以及“功率因素”,两款样品名称分别为高功率电子节能灯、T4电子节能灯,规格型号分别为“YPZ220/45-4U/ M-RR 2016-ⅡY1”“YPZ220/5-2URR2015-ⅡHM”,标称商标均为“FSL”。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抽检不合格的两款节能灯样品商标均为公司主打品牌“FSL”。在公司2016年年报的品牌优势部分显示:目前公司3个品牌中,“FSL”和“汾江”均为中国驰名商标。

  身披驰名商标的样品却抽检出质量不合格的问题,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4月10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致电佛山照明董秘办,但一位工作人员却表示没有留意到此事,因此并不清楚。对于记者提出的采访公司董秘或者证券代表的要求,该工作人员也以“外出不在”为由拒绝。

  据上述“抽检结果公示”显示,工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当地全省范围内凡是经营与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商品的经营者,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规定,立即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

  清仓国轩高科时间未定

  就在上述“抽检结果公示”后一周,佛山照明发布了2016年年报。其中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10.7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3.5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佛山照明在报告期内出售国轩高科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达到了8.53亿元。

  截至3月30日,公司尚持有国轩高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4374万股,占国轩高科目前总股本的4.98%。因此,公司何时减持这部分股票成为两家上市公司投资者们共同关注的问题。

  公告显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适时减持国轩高科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采取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依法合规、择机减持全部国轩高科股票。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公司不再持有国轩高科的股票。

  以4月10日国轩高科股票收盘价34.59元来计算,上述国轩高科股票的市值超15亿元,因此佛山照明何时清仓这部分股票将对两家公司产生重要影响。

  据上述佛山照明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公告的目的是想先把程序走完,因为这么大一笔减持,是要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核的,过了审核后,要卖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卖了。不过,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虽然公司说了要卖,但是并没有说什么时候卖,因此时间还不确定,“可能今年1股都不卖也说不一定的”。

编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