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全面普及,电子商务、网络消费已成为民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越来越多且快速发展,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网络金融诈骗案件。
以浙江省义乌市为例,截至2016年12月15日,全市共发生网络金融诈骗案件4478起,涉案金额6944万元。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介绍,公安机关在证据收集和分析研判中,发现当前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数据监管不到,并已出现如下问题: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快速发展与其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严重不对称;
第三方支付机构以所谓的创新名义,采用违规经营手段几乎成为行业普遍现象,并呈愈演愈烈态势,严重扰乱正常的支付秩序;
客户信息泄漏、伪卡欺诈、网络欺诈、套现等网络犯罪案件快速攀升,已成为银行卡犯罪新的高发部位;
第三方支付机构超越业务许可范围,形成多重金融角色,存在“先违规再审批”、“先突破再倒逼”的现象;
现有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条例还存在涵盖性不广、威慑力不足等问题。
针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数据查询及监管,黄锦朝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严格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不仅要审查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等硬性约束指标,更要着重审查支付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从业人员的素质等软性约束指标.
他还建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管理,协调统筹多方的监管力量,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快研究第三方支付机构创新产品,不断更新监管要求,完善监管措施和处罚机制,切实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黄锦朝建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牵头,将广泛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支付数据监管及查询机制,明确数据监管责任,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做到第三方支付信息监管的高效互通,使公安机关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