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针对部分未依法履行分红义务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在完善现金分红制度,强化回报意识,研究对付铁公鸡的“硬”措施。
邓舸表示,现金分红是投资者获得投资回报的重要方式,也是培养长期投资者理念增长资本市场吸引力的重要方式。长期以来证监会将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纳入资本市场监管制度的重要基础,积极支持推动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强化回报意识。整体来看上市公司分红意愿和分红稳定性都有提升。
2016年期间,沪深两市有2031家公司现金分红,共计8301亿元。有1181家公司已经连续五年现金分红,1415家公司已经连续三年现金分红。
然而,证监会已经注意到有部分公司质量不过关,分红不主动,回报股东意识淡薄。在累计收益和利润均为正的情况下,连续多年没有进行现金分红,个别公司非但不是现金分红,甚至制造高送转等噱头炒作概念,博眼球,助长市场投机气氛,罔顾中小投资者利益。
邓舸强调,证监会重申上市公司要提高不断公司质量,夯实回报股东的利益基础。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研究制定对付铁公鸡的“硬”措施,对有能力但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进行监管约谈,督促相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切实履行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义务。结合严格高送转规定开展专项检查,对未依归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将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3月17日,中国神华在其发布的年报中宣布,拟按0.46元/股(含税)派发2016年期末股息,金额共计91.49亿元;同时拟以2.51元/股(含税)派发特别现金股息,金额共计499.23亿元。两者相加,累计派发股息高达590.72亿元。
中国神华此次派发特别股息对于具备高额分红条件的国企具有示范效应,进一步引导价值投资。对此,上周证监会也曾点赞中国神华大手笔的现金分红举动。
证监会在24日的例会上表示,中国神华的现金分红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积极回报投资者,实现了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共赢,表现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风范,树立蓝筹股的形象,沪深两市已经涌现出高比例稳定分红的公司,已经成为压舱石。
此外,国资委主任肖亚庆也曾在3月9日的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市公司就应该分红,就应该多赚取利润,为包括国有资本在内的所有股东提供更多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