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3月2日下午,三峡新材发布公告,投资者起诉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最终以双方和解的方式告终。从2016年6月18日后至今,三峡新材自行公告三峡新材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公司代理律师送达的60份《民事裁定书》,涉案的金额526.24万元。
简单说来,三峡新材2011、2012年的业绩严重不实,两年累计虚增利润超过9000万元,经过核查后的业绩更正,从盈利变成了亏损。公司最终被湖北证监局认定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也被予以行政处罚。于是中小投资者开始起诉三峡新材。
3月2日下午,三峡新材对案件结果发布了最新公告,案件以企业和60名原告达成和解、原告撤诉、高院撤销中院一审判决告终。
判决书显示,2016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韦景军等60名投资者分别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就该60起案件分别作出了一审判决。三峡新材不服上述60起案件的一审判决,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审理程序违法为由,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就上述60起二审案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日通过本公司代理律师向本公司送达了60份终审裁定书,主要内容为:在二审审理过程中,韦景军等60名投资者已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达成和解,韦景军等60名投资者遂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原审起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因此裁定:1、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60起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 2、准许韦景军等60名投资者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