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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杨瑞龙: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应有新思路

加入日期:2017-3-27 3:01:22

  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经济学院和中诚信公司联合主办的“中国宏观经济论坛”近日在京举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杨瑞龙、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金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董事长闫衍等专家,围绕国企改革新思路和降低国企债务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新时期更宜分类推进国企改革

  经过30多年的改革,我国国有企业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

  从数据来看,国有企业自进入新世纪以来,首先呈现出总体下降的趋势,但是在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开始出现逆势的增长;国有企业的资产自新世纪以来也呈现不断的上升趋势,尤其是在2008年之后,全国国有企业的资产额度加速上升;国有企业的盈利情况呈现出两极分化,一方面,盈利企业的盈利额在持续上升,另一方面,亏损企业的亏损额也是在持续上升,自2008年后极化效应更趋严重;国有企业的微观效率指标,如国有企业盈利面、总资产回报率、净资产回报率、销售利润率和已获利息倍数等指标,呈现出逆转趋势;国有企业的上缴税金总额持续攀升,但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下降;国有企业的职工人数保持平稳,但在城镇就业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国有企业的效率根据行业的不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的改革目标,社会主义作为基本制度决定了必须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中国作为转型中的发展中大国,必须要做大做强做优一批国有企业。而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中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就必须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与改革国有企业。因此,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不应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可以共荣共进的,关键是确认它们在各自适宜发展的领域发挥作用。

  在国有制的框架内探索国有企业走向市场的改革思路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因为在国有制的框架内难以解决政企分开与所有权的可转让性这两大难题,这是承包制、股份制等都难以根除国有企业传统弊端的重要原因。

  因此,事实上并无必要对所有的国有企业都进行市场化改造,而是可以从产品性质及行业特性两个维度来客观制定功能导向的分类方法,以此来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选择不同的改革模式,即:提供公共产品的国有企业宜选择国有国营模式;垄断性国有企业宜选择国有国控模式;竞争性国有企业一部分宜进行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一部分宜实行民营化。同时,需要根据创新链的不同环节来界定国企存在的范围,构建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国民共进”的协调合作框架。

  在分类改革原则下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公共产品领域推进“长期导向”下的混合,在自然垄断领域推进“控制权导向”下的混合,在竞争性领域推进“流动性导向”下的混合。

  国企分类改革要求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公共产品领域,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履行管企业与管资产并重的职能,以管企业为主;在自然垄断领域,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履行管资产与管资本并重的职能,以管资本为主;在竞争性领域,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履行管资本的职能。

  在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下,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在公共产品领域,对国有国营的企业构建内部人决策与外部人监督有机结合的治理结构;在自然垄断领域,对国有国控的企业构建董事会共同治理、监事会共同监督、外部相机治理有机结合的治理结构;在竞争性领域,构建共同治理与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治理结构。

  在分类推进治理结构创新的基础上,分类构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在公共产品领域,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职务晋升激励与薪酬激励相结合,以职务晋升激励为主;在自然垄断领域,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中的中管(中组部任命)高管以职务晋升激励为主,薪酬激励为辅,对国资委与地方政府任命的高管兼顾职务晋升激励与薪酬激励,对市场招聘的职业经理人采用市场化的薪酬激励;在竞争性领域,对国企经营者主要采用市场化薪酬激励。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碚:

  国企改革应扬长避短而非追求完美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从1984年开始,在此之前一直是农村改革,而后才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是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主。当时我提出一个观点,国有企业是一个特殊企业,是一个具象,永远不可能改造成和其他一般企业一样。而那时的主流研究认为,国有企业应该和其他企业一样,其改革方向也应该是追求效率和利润最大化。

  国有企业是特殊企业,不仅和其他企业不同,即使是国有企业之间也有差别,所以必须进行分类,只是分类方式不同。从30多年来的改革历程来看,国有企业改革的确一直在分类,但分类的标准却一直没有分清楚,各种分类都没有办法适应各个国有企业不同的情况。国有企业有优点也有缺点,但是无论如何不可能改造成一个跟一般企业一样的企业,如果它能改成一般企业一样的企业,就没有必要存在。

  而正因为如此,才会产生当下经济学家对国有企业改革焦虑的问题。焦虑的本质是什么呢?通俗说叫“削足适履”。经济学家总是想给企业做一双“鞋”,要求“脚”去适应“鞋”,但是这个“鞋”怎么做也不适合。包括对国有企业的分类也是如此,先想好了分类,然后把企业放进去,结果怎么放都不合适,这是由经济学的性质决定的。

  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经过定义确定的,即在研究之前就想出了一套概念和范式,然后用这种概念去认识世界,这直接导致了经济学所构造的系统是高度理性的,没有一个概念是精确的,可以精确对应于现实世界。

  比如,企业要追求利益最大化,这个概念就是由经济学定义出来的,但现实世界并不完全是这样。任何一个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不会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它们都是有意志的,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都有自己的意志和其他追求。因此,经济学在研究企业的时候应该注意到,世界上的所有企业不都是一样的,不能只定义为一种。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我们更应该纠正这个颠倒的逻辑。所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运行不仅是为了获取最大利润,无论是在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都是国家实现意志的一种工具,都可以被用来实现其价值追求,这种情况在经济困难时表现得尤为明显。为了解决特殊的经济社会问题,特别是在国家发生严重危机时,国有企业总是被要求发挥特殊的功能,更大规模和更高深度地进入一些经济领域。而当解决了特殊问题或克服了严重危机后,国有企业又往往被要求适时退出,避免过度存在而对市场经济有效运行产生负面影响。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的特殊功能往往在非常时期更能发挥作用,而在正常时期,其局限性往往反而表现得比较显著。这突出地体现了国有企业非同一般的性质和优缺点,也表明国有企业负有非同一般的经营责任。

  总之,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具象问题,必须分类处理。与此同时,所有的国有企业也都是不一样的。需要明确的是,国有企业就是应对重大风险的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有优点也有弱点,我们要做的就是扬长避短,发挥其优点和作用。中国的国有企业是一个具有巨大功能亮点的组织形式,虽然它有不为人所满意的地方,但全世界的国有企业都这样。我们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要认识到这一点,也必须要明白中国的很多重大问题要依靠国有企业来解决,比如“一带一路”等。所以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应为如何扬长避短,而不是追求完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

  遏制国企债务快速上升势在必行

  首先,我提供两个数据。一是我国国有企业债务占比达到非金融企业债务的50%。二是,根据我们的估算,国有企业对GDP的贡献率达到21%-22%。这就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关系到国有企业债务是否安全?是否有偿债能力?因此,国有企业债务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问题也应引起重视。

  有人说,非国有企业也有很多负债,为什么说宏观经济困难主要源于国有企业债务?时间回到1998年。当时我国经济处于转折点,而且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那时宏观经济也比较脆弱,我国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债率达到63.7%。接下来的十几年内,这个数字一直在稳定下降,到2015年降到56.6%,工业这块总的来说下降非常明显。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私营工业企业更加快速下降带动的。私营工业企业的负债率在2001年是59.7%,到现在只有52%,一直处于下降通道,实际上一直在去杠杆,而52%是比较正常的负债率。国有企业完全是另外一个故事。国有工业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投资公司的负债率,在2001年达到62.3%,基本处于稳定水平,现在还是61%左右,基本没有下降。

  实际上,如果把全部非金融国有企业,包括商业类、服务类行业企业放到一起来看,负债率上升速度是比较快的,现在是66%点多。如果用曲线图表示的话,这个曲线是分岔的,私营企业在往下走,国有企业往上走,还在加杠杆。

  再来看国有企业的偿债能力。从数据最齐全的工业行业的国有企业的利息保障倍数来看,这是衡量偿债能力的一个最核心指标。1998年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利息保障倍数是1.67,基本上赚一点钱就够还利息,连还本可能有点困难;2015年则是6.48,明显上升。这个上升是什么带来的?主要是非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上升带来的。私营企业在1998年没有数据,2001年是4.45,到现在是8.03,基本上上升一倍。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投资公司),在2001年是1.83,现在是2.0,基本上没有上升。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国有独资企业加上国有投资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和1998年、2000年没有明显改善,还是处在非常令人担忧的状况,而私营企业已经上升很高了。

  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资产周转率也是一个很有用的指标。资产周转率不但会严重影响利息保障倍数,也与杠杆率相关联,因为资产周转率中的营业收入直接关系到GDP。私企和国企的资产周转率在本世纪以来都有很大提高,2011年之后又有所下滑,但下滑幅度并不是很大。不过,国企资产周转率一直远远低于100%,而且2007年之后一直比私企低100个百分点以上,同样处于工业领域,这样的差距是十分巨大的。国企的资产周转率太低,说明国企大量资产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利用。这也是为什么我说宏观经济脆弱性主要来自于国有企业债务。

  虽然私营企业也存在不良债务问题,但是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带来的影响远远超过私营企业。现在国有企业债务总量很大,按照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6年12月份,国有企业债务总计达到87万多亿,今年3月份则达到90万亿,而且现在每个月还在以同比10%,甚至15%-16%的速度增长。

  对国有企业债务,国家要下决心解决,否则会增加宏观经济脆弱性。当然,从这两三个月来看,整个宏观经济在改善,需求端回暖还比较明显,预计国有企业利息保障倍数、资产周转率都会有一些改善。但是很难判断这种宏观经济改善会持续多久,会有多强烈。这几个月宏观经济的改善应该是一个小周期,而不是大周期,是一个弱周期,而不是一个强周期,国有企业债务风险还没有消除。所以我们仍然要认真对待国有企业负债问题。除了果断控制国有企业快速加杠杆的趋势,更重要的是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通过股权重组来推动债务重组。这样不但可以消除来自国有企业带来的宏观经济脆弱性,而且中长期来说还可以提高我国宏观经济潜在增长水平。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董事长闫衍:

  债转股有利于降杠杆和促改革

  当前中国整个债务问题最主要还是非金融企业债务问题。非金融企业债务问题里面最主要还是国有企业债务问题。我们测算,非金融企业债务在整个中国杠杆里面占三分之二以上,目前我们整个非金融企业债务占到160%多、将近170%的水平。在这里面国有企业的债务大概占了118%左右。就是说整个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里面最主要的还是国有企业。

  这么高的杠杆率怎么解决?去年的供给侧改革里面我们提出了去杠杆的改革思路,去杠杆主要还是要通过降低国有企业的债务率来解决国有企业的债务风险问题。如何去杠杆呢?最近提出了债转股的思路。债转股本身也是经过了反复,从2016年3月份提出相关的债转股的改革想法,到5月份、6月份有关专家就表示不能更多地债转股,到10月份银监会包括国务院出台相关的债转股办法。

  这一轮债转股相对于1999年的债转股而言有很大差异。一是从市场化来看,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是这一轮债转股的基本原则差异。二是要求强化约束机制,跟以往也有差异。此外在实施主体、筛选标准上以及债转股的方式上,也都有很大差异。但到目前为止,根据我们的统计,从去年10月份推出债转股的思路和改革想法,到今年3月初落实债转股相关措施已经有30多起、规模达5000多亿元的债转股案例的出现。

  从短期来看,债转股确实还是降低了企业的杠杆率。举几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武钢通过债转股,使武钢杠杆率降低10%。再比如山东黄金,通过债转股去杠杆,杠杆率也降低10%。我们可以看到一些这样大型的央企和地方国企通过短期去杠杆政策,使债务率有了大幅度下降。

  债转股在短期来看确实降低企业杠杆率,长期来看还是要建立企业的债务约束机制,特别是企业资本金的约束机制,如果没有这个约束机制,长期来看可能会回到老路上去。我们也看到上一轮债转股里面,通过债转股使企业杠杆率降低大概10个百分点,但是短短几年以后,杠杆率又回升到以前的水平,而且回升得更高。而且目前上一轮债转股的很多企业都面临新的债务困境,比如东北特刚,上一轮在转股主体已经出现违约问题,进入破产程序。

  另一方面,债转股从长期来看对国有企业的混改还是有一定的帮助。首先从公司治理层面,目前我们实施债转股的主体不一样,主要是债转股机构。未来债转股机构对国企治理应该可以起到促进作用。其次,从债转股实施机构来看确实存在很大差异。目前主要是各大银行自身,以及银行下属债转股实施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机构。这些主体的存在,有利于构建一个竞争性的债转股实施主体。第三,从实施方式来看,武钢债转股是以债转股基金形式,通过债转股基金置换银行债务,已经普遍得到了市场认可。未来会有更多债转股方式,包括债转股基金、产业转型基金,还有其他类似方式。这些方式有助于将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纳入到整个债转股实施机构和方式里面,同时也能纳入到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里面。

  因此,通过债转股在短期内能够降低杠杆率,从长期来看,有助于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原标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杨瑞龙: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应有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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