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因违规减持,深交所21日给予岳阳兴长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的处分。
经查明,兴长集团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兴长集团持有岳阳兴长42,046,051股股份,占岳阳兴长总股本比例为16.27%。2016年7月15日至7月25日期间,兴长集团通过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405,465股,成交均价30.07元/股,成交金额12,192,848.30元,占岳阳兴长总股本的0.157%。兴长集团未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减持行为进行预披露。直至2016年8月15日,兴长集团才向岳阳兴长出具《关于计划减持岳阳兴长股份的告知函》,公司于8月16日披露了相关减持计划。
因此,深交所决定,对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