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有序进行,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闫冰竹带来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序推动市场化债转股” 的提案。他认为,应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合理控制债转股规模。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尽快落地包括财政、税收等在内的各项鼓励、扶持和增信措施,优化法治环境,吸引多元化主体参与。二是进一步放宽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门槛,让更多机构参与债转股企业的股权交易,逐步形成竞争充分的不良资产交易一级市场。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闫冰竹(资料图)
闫冰竹认为,要严格设定和遵守“防火墙”制度,定期开展针对债转股业务的压力测试,完善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同时,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充实股权管理和风险防控专业队伍,在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合理控制债转股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另外,鼓励机制创新,如通过优先股设计,银行在让渡经营决策权的情况下,可享有优先股收益,从而保证银行能得到相对固定的股息分红及享有清偿顺序优先权。还要合理控制商业银行债转股的规模和比例,要充分考虑商业银行承受能力,不盲目追求债转股的规模与速度。有效避免债转股规模过大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以及对去产能正常节奏的扰乱。
据了解,2016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为破解投融资难题再出新政。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股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要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率,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因此,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序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需要凝聚各方力量推动落实。
近年来企业杠杆率高企,企业债务风险不断攀升,对经济和金融市场带来隐患。闫冰竹建议,要进一步细化筛选标准,多措并举防止逃废债。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应在现有方案基础上,将债转股对象的筛选标准进一步具体化。结合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细化行业“负面清单”。同时,对非鼓励类行业中有潜质的企业,应当区别对待,制定企业“白名单”,避免“一刀切”现象。
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降低信息不对称。着力构建涵盖金融、工商、海关、税务、司法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准确掌握企业真实债务信息和偿债能力。提高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执法和惩罚力度。通过立法途径将相关政策法制化,对恶意违约、逃废债务、财务数据造假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建立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
闫冰竹还强调,应落实政府扶持、优惠措施,完善多层次流通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尽快落地包括财政、税收等在内的各项鼓励、扶持和增信措施,优化法治环境,吸引多元化主体参与。二是进一步放宽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门槛,让更多机构参与债转股企业的股权交易,逐步形成竞争充分的不良资产交易一级市场。特别在政策准入、资本计提等方面,进一步为商业银行“松绑”,鼓励其加快专营机构建设,积极参与债转股业务。三是建立多层次的法人股、普通股股权交易市场,在各省、市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基础上,组建不良资产交易二级市场,通过挂牌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提高不良资产的流动性。
代表委员小资料:
闫冰竹,男,1953年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原标题:闫冰竹委员: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合理控制债转股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