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了529天的“史上最严监管”之后,2月16日,股指期货终于迎来松绑。当晚,中金所公告称,自2月17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从原先的10手调整为2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同时,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0%,中证50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调整为30%(三个产品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维持20%不变);并且将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九点二。
应该说,中金所此次对股指期货的松绑是一次“有节制的松绑”。将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20手,监管部门对日内交易量的控制还是非常严厉;而且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九点二,这仍然有些偏高。不过,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股指期货的这次松绑,还是受到了主流舆论的普遍肯定。
当然,这种“肯定”是因为没有听取中小投资者心声的缘故。如果能听取中小投资者的心声,显然会有对股指期货松绑的不同意见,甚至是反对意见。因为国内的股指期货自从2010年4月16日正式上市交易以来,中小投资者对股指期货多以指责为主。市场通常都会将股市下跌的责任归结到股指期货的头上,包括2015年发生在A股市场的股灾,股指期货更是成了千夫所指,这也导致股指期货迎来了“史上最严监管”。
也许有人会认为,股指期货只是一个中性的工具,并非导致股市下跌的主要原因。甚至有人认为,股指期货成了2015年股灾的替罪羊。这种观点在理论上当然是成立的。但从中小投资者的角度出发,股指期货就是一种利空,这也是客观事实。虽然说股指期货是一种中性的工具,既助涨也助跌。但在股市上涨的时候,投资者通常感受不到股指期货的助涨作用,相反,在股市下跌的时候,市场会感受到股指期货的助跌作用非常猛烈,股灾时的“千股跌停”,在很大程度上就有股指期货助跌的功能。
当然,股指期货有套保的功能,甚至可以通过做空来赚钱,但中小投资者却得不到股指期货的这些“好处”。因为50万元资金门槛的限制,中小投资者是排除在股指期货的大门之外的。相反,投资者只能得到股指期货带来的坏处,即股指期货的助跌给投资者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损失。所以,面对股指期货给中小投资者带来的这种尴尬的局面,中小投资者当然会指责股指期货,指责为股指期货松绑。实际上,不论是谁,只要是站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立场上,都不会为股指期货的松绑点赞。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市场各方尤其是管理层对中小投资者的困境应予以理解,特别是要正视股指期货对中小投资者不公的问题。
但股指期货的松绑已成为事实,并且还有业内人士建议,早日完全放开股指期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股指期货对中小投资者不公的问题,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这是管理层在对股指期货松绑之时就应该考虑的问题。拆去50万元的资金门槛,这似乎也不是真正保护中小投资者之道,而且股指期货交易对资金的要求,本来也是很多中小投资者所无法参与的。比如目前交易一手沪深300股指期货,其资金也在20万元以上。
那么,在为股指期货松绑的背景下,如果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呢?为T+0放行应是一个可行的办法。因为任何一只股票都可以进行T+0的交易,所以在T+0交易的问题上,就没有了50万元资金门槛的限制了,任何投资者就都可以参与了,这对于任何一个投资者来说都是公平的。而且为股票交易T+0放行,这也可以消除股指期货T+0交易,而股票现货T+1交易所带来的不公平。特别是在投资者操作出现错误的情况下,通过T+0交易可以及时地纠正投资者的错误,防止投资损失的扩大。相反因为没有T+0交易,投资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账面财富缩水。在这方面,光大乌龙指事件给市场留下的教训是深刻的。
2013年发生的“8.16”光大乌龙指事件是中国股市的一个典型案例。由于不能T+0交易,当天买进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结果在2013年8月16日上午买进股票的投资者,面对当天下午股票的下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账户损失的增加。如果能够T+0,那么投资者就可以及时止损,减少损失。
不仅如此,由于股指期货可以做空,也可以T+0,ETF基金可以T+0,如此一来,在光大乌龙指事件发生后,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指期货与ETF基金来对冲或减少股票投资的损失。实际上,就连光大证券本身也是这样操作的。而中小投资者因为股票不能T+0而只能直面投资损失的增加,这对于中小投资者显然是不公平的。这也充分表明,在管理层为股指期货松绑的大背景下,股市为T+0放行确有必要。
当然,对于为T+0放行,管理层可能会担心T+0会助长市场的投机炒作。对于这个问题,同样需要辩证看待。一是适当的投机是股市的魅力所在,管理层没有必要闻投机而色变,实际上就是美国股市,同样也有投机炒作的存在。二是T+0与股指期货一样,同样也只是一个工具而已。投资者是否将其用于投机炒作,这取决于投资者个人。如果有人将T+0用于操纵股价的话,管理层完全可以通过加强监管的方法来予以解决。实际上,对于股指期货这种有可能给股市带来较大投资风险的工具,管理层都可以为之松绑,那么,作为管理层来说,实在没有理由不为T+0放行。
并且,就象管理层为股指期货的松绑是有节制的一样,管理层为T+0放行也可以是有节制、有步骤地进行。比如,第一步,先在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样本股中推出T+0,使股票现货与股指期货在T+0交易上保持同步。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之后,再在全部个股(不包括ST类股票)中推开。又比如,为了抑制市场过度投机炒作,可以对资金T+0交易的次数作出限制。比如,同一笔资金,买进后再卖出然后是再买进再次卖出;而同一只股票,同样也是买进后再卖出然后是再买进再次卖出,也即T+0交易的次数不超过3次。通过T+0交易,给投资者以纠错的机会,但却不能允许投资者再三出现差错。这既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可以避免投资者用T+0来进行过度的投机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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