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证券监管工作会议日前举行,继去年将市场上的某些为“非作歹”者比喻为“妖精”、“害人精”后,此次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再次“语出惊人”。其将监管矛头直指“资本大鳄”,并表示“资本市场不允许大鳄呼风唤雨,对散户扒皮吸血,要有计划的把一批资本大鳄逮回来。”那么,刘士余此次发布的“逮鳄令”到底会取得怎样的效果呢?
其实,所谓的资本大鳄是伴随着股市的诞生而产生的,也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壮大。通俗地讲,资本大鳄主要指市场上的大资金、大机构。但刘士余口中的资本大鳄,则主要指在市场上“呼风唤雨,对散户扒皮吸血”的大资金、大机构。而笔者则以为,资本大鳄还应该将那些有能力损害中国资本市场的整体利益、损害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相关机构或个人包含在内,而这些机构与个人同样应属于“逮鳄令”直指的对象。
A股市场违规违法行为到底猖獗到何种程度,数据更能说明问题。在2月10日举行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就披露了相关信息。如2016年证监会系统共受理违法违规有效线索603件,启动调查551件;新增立案案件302件,比前3年平均数量增长23%;新增涉外案件178件,同比增长24%;办结立案案件233件,累计对393名涉案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冻结涉案资金20.64亿元;55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对其中45起立案侦查。数据折射出监管部门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的力度,但也透视出市场违规违法行为已成一种“普遍”现象。
当然,最让市场不能容忍的还是那些在市场上“呼风唤雨,对散户扒皮吸血”的资本大鳄。这些资本大鳄不仅扰乱市场正常的秩序,也严重损害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更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客观上,中小投资者对于A股市场没有信心,某些资本大鳄同样难辞其咎。因此,证监会主席发布“逮鳄令”是非常有必要的。
目前证监会对于市场的监管,出于其职责所限,对于违规者,往往只能采取下发问询函、监管谈话、公开谴责、市场禁入等手段。比如对于某些上市公司以高送转的方式“掩护”重要股东减持股份的行为,个中明显存在利益输送,但监管部门也只能发发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方面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就了事。然而,上市公司先发布高送转预案,后披露重要股东减持计划的行为,一是涉嫌操纵市场,二是涉嫌利益输送,三是损害了市场的诚信与中小股东的利益,但证监会却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于是我们看到,“高送转+重要股东减持”的闹剧在市场上大行其道。而且,类似现象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杠杆买壳等“市场行为”中同样发生着。
由于中国证监会只有行政处罚权,没有司法权,因此,仅仅依靠证监会主席下发“逮鳄令”,仅仅靠证监会打击资本大鳄,在目前的市场格局下,笔者以为其效果会有限,更何况,违规成本低的“劣根性”一直存在。真正要打击“呼风唤雨,对散户扒皮吸血”的资本大鳄,需要借助司法力量,还需要对早已不适应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证券法》进行修订与完善。只有一部完善且大幅提升违规成本的《证券法》,才真正是高悬于为非作歹的资本大鳄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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