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10日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刘士余主席有关新股发行话题的发言受到市场的关注。一方面,刘士余表示用2-3年时间解决IPO堰塞湖;另一方面,刘士余又称,股指稳定和融资力度不能对立,没有ipo数量的提升,资本市场一些丑恶现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数量上了,壳的价格不就下来了吗,还炒壳吗?
对于希望从刘士余讲话中寻找IPO脚步放缓答案的投资者来说,刘士余的讲话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虽然刘士余提到用2-3年时间解决IPO堰塞湖,但由于IPO排队公司中还有大量的增量,包括IPO扶贫的“即来即审,即审即发”,因此,刘士余的讲话并不意味着IPO节奏放缓。更重要的是,刘士余主席还希望通过IPO数量的提升来解决资本市场的一些丑恶现象,如将壳的价格降下来。包括某些市场人士所分析的,通过IPO提速,使股价回归理性,让投资者以更合理的价格买到股票,以此保护投资者利益。所以,从刘士余的讲话中要得出IPO放缓的结论,未免有些一厢情愿。
不过,在刘士余主席的表态中,有关希望通过IPO数量的提升来解决资本市场的一些丑恶现象的说法,这其实是值得商榷的。虽然在刘士余的讲话中多次提到“上市公司质量”问题,姑且不论刘士余能否通过有关措施来保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仅就通过IPO数量的提升来解决资本市场一些丑恶现象的说法来说,就未免一厢情愿了。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一个基本的事实,新股发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打壳”,即降低壳资源的价格,而是为了融资,它是股市融资功能的一种体现,其目的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至于“打壳”根本就不是IPO的任务。而让新股发行来“打壳”,这显然是张冠李戴了。因为真要“打壳”的话,这也应该是退市制度的事情,加大退市力度才是解决“打壳”问题的正途。而用IPO来“打壳”显然是本末倒置。如果IPO的目的是为了奔着“打壳”而来,那么IPO大可叫停,只需要加大退市力度就可以了。
其次,退一步来说,用IPO来“打壳”,这实际上是用大恶来治小恶,只会给股市带来更多的问题,带来更多的丑恶。虽然“炒壳”是A股市场的一个不良现象,但市场必须正视新股发行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实际上现行的IPO制度本身就是一个丑恶的制度。因为根据现行的IPO制度,任何一家公司的上市,都会给市场带来不少于3倍于首发流通股规模的大小非,股市因此成了大小非的提款机,而中小投资者注定要为这些大小非的套现来买单。而大小非问题显然是困扰股市健康发展的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并且围绕着大小非的套现,各种丑恶现象又一再在股市里上演。因此,用IPO来“打壳”,实际上是用大恶治小恶,对于股市的健康发展来说,实在是得不偿失。
此外,某些分析人士提到的所谓“通过IPO提速使股价回归理性”的问题,这同样是庸医治箭,并没有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为什么A股的估值高?这除了市场投机炒作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与新股发行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即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也就是每家公司上市,首发流通股的规模只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四分之一甚至不足四分之一。而大量的股权以限售股的名义在新股上市时不上市流通。由于流通股规模有限,这就方便了市场的投机炒作。股价当然也就因此炒高了。然后限售股解禁,减持套现。整个过程都是由于制度的不合理造成的。而当下的新股发行制度仍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因此,所谓的“通过IPO提速使股价回归理性”,这其实是在给股市制造更多的问题。
所以,对于当下的新股发行来说,管理层务必要正视发行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加以正视并予以解决,新股发行就是一种病态发行,IPO提速的结果只会将更多的问题抛向股市,“通过IPO数量的提升来解决资本市场的一些丑恶现象”的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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