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及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工业企业等实体经济,在山西,以煤炭、钢铁、电力等产业为主的实体经济在营改增的政策下,减税力度持续加大,产生了积极的效应。
数据显示,2016年5月至11月,山西省落实营改增政策为各行业共计减税66.54亿元,是减免税总规模216.7亿元的三成多。
行业人士表示,就营改增政策来讲,工业企业是原增值税纳税人,本身不在营改增试点范围之内,但由于他们取得新扩围企业营改增以后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他们是营改增的“净受益者”。
统计显示,在山西,2013年至2015年,以工业企业为主的原增值税纳税人行业增加抵扣减税分别为7.82亿元、 18亿元、 22亿元,呈逐步增加的趋势。2016年1月至11月,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营改增减税53.1亿元,约占全部营改增减税额的三分之二。其中以煤炭行业为主的采矿业抵扣减税10.56亿元,电力行业抵扣减税2.52亿元,制造业抵扣减税8.94亿元。
此外,从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变化情况来看,2012年这一比值为13.76%,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增值税的抵扣不断增加,这一比值逐年下降到2013年的11.77%、2014年的10.55%、2015年的10.61%。
税务人士分析,工业增加值逐年增长、工业增值税占比逐年下降,显示工业企业因营改增政策使抵扣额逐年增长,其税负在逐年下降,工业企业为主的实体经济成为真正的“净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