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度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渐近尾声,不少公司报喜的同时,一些上市公司大幅修正业绩,由预盈转预亏的“变脸”行为,却令投资者心寒。
业内人士认为,对与业绩“变脸”伴生的违法违规现象,在加强监管管住大股东和中介机构的同时,也应从多维度为投资者维权困局求解。
上市公司业绩“变脸”频频
山东墨龙(002490)业绩“变脸”一事,近期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3日,山东墨龙发布2016年业绩修正预告,公司预计2016年亏损4.8亿元至6.3亿元。然而,就在去年10月底,该公司披露年度利润盈利约为600万元至1200万元。
与山东墨龙类似,上市公司玩业绩“变脸”的还有不少。英飞拓(002528)1月14日修正2016年度业绩预告,将年度预计净利润由预盈6000万元至7000万元,修正为预计亏损4亿元至4.5亿元;天马精化由预盈修正为预亏2.5亿元至3.5亿元等。
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2月9日,A股已有2801家上市公司发布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其中129家公司存在业绩修正行为,10家公司修正后业绩预亏或续亏。
此外,还有不少像驰宏锌锗这样的上市公司,三季报中还是盈利,到年度预告中就出现巨亏,也被部分市场人士归为业绩“变脸”。
不少上市公司已经公告了业绩“变脸”的原因。山东墨龙3日公告业绩修正原因时称,对存货、应收款项、商誉等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且油价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了业绩;天马精化在修正公告中表示,行业产能过剩、运营成本提高、计提减值损失等是业绩修正的原因。
但此类理由并不能很好地说服投资者。“因报告期内发生影响公司业绩的事件,或者市场价格波动等外部环境影响,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和最终结果会产生一定偏差,但通常不会相差太大。”深圳紫金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陈绍霞说,“但是从预盈几千万元,到预亏几亿元,显然是不正常的。”
业绩“变脸”或伴随违法违规
业界指出,不管是向好还是向差的业绩“变脸”,都有可能产生套利空间,甚至伴生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现象。
两种情况通常会导致业绩大幅调整。“一是因为做了计提减值准备。”陈绍霞说,另一种是上市公司过往的业绩含有水分,累积的潜在亏损在某一年的定期报告中一次性处理掉,导致业绩大幅变动,“这在股市当中被戏称为‘大洗澡’”。
更有业界分析师直言,上市公司在业绩上做文章一般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在预亏时刻意压低股价,低价增发或实施员工持股,随后预告正常的盈利业绩,让股价回归正常价格水平;在预告盈利时,可以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股权质押打掩护等。
典型的就像山东墨龙这家企业,在年度业绩预告后、修正前的2016年11月,公司总经理张云三减持套现约8227万元;今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张恩荣减持3000万股,套现约2.78亿元。随后2月2日,公司将业绩修正为预计巨亏。目前,证监会已对张恩荣、张云三进行立案调查。
除了恶意减持,上市公司业绩“变脸”还可能伴生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违法违规情形。陈绍霞等业内人士认为,业绩预披露目的是为了给投资者合理预期,出现业绩预告大变化会显然地误导投资者,扰乱市场秩序,必须对此类事件彻查严惩。
投资者维权困局仍需多方求解
上市公司业绩“变脸”后,不明就里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常常无奈地为上市公司行为“买单”。面对不断出现的业绩“变脸”,监管层该如何监管,又有哪些渠道可以帮助处于弱势的中小投资者维权?
陈绍霞等业界人士认为,不少业绩“变脸”的公司往往从几年前开始就可能做假账,监管层应该追根溯源,从前几年的业绩开始查,还可以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审计公司几年来的账目,对上市公司股东,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中介可能存在的失职行为,要重罚。
“要对承诺了但不兑现的‘业绩变脸’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望华资本创始人戚克栴说,如果上市公司涉嫌财务造假,集体诉讼制度也可以用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中小股东可以联合起来诉讼,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证券界、法律界人士也呼吁,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上市公司业绩“变脸”及其伴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后主张权利的主体,同时扩大民事诉讼的可诉范围,将非公允关联交易等其他引发业绩“变脸”的行为纳入其中。
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仇彦英等业界人士认为,在严厉处罚相关责任主体的同时,推动相关仲裁制度和调解制度的建立,也有利于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唯多方着手,方可震慑“任性”的上市公司,为投资者解维权困局,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护航。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