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拥湾资产(834606)股东因股票交易违规被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该公司股东青岛拥湾汇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拥湾汇金创投”)存在违规事实。
2017年10月17日,拥湾汇金创投以协议方式卖出423.8万股拥湾资产股票,交易完成后,拥湾汇金创投持股比例由16.36%下降为12.57%,已触及《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权益变动披露标准。
拥湾汇金创投于2017年10月18日披露了《权益变动公告》,按《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10月18日至10月20日期间,拥湾汇金创投不得再行买卖拥湾资产的股票。
但拥湾汇金创投于10月18日又产生了新的交易,当日合计卖出289万股拥湾资产股票。拥湾汇金创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的规定,构成股票交易违规。
鉴于此,股转公司对拥湾汇金创投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拥湾资产于2015年12月14日挂牌新三板,主营自有资金投资管理;受托投资管理;从事投资管理的咨询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