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见习记者徐佳)现金贷监管新规落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持牌金融机构应开发出合规产品满足消费者小额融资需要。
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网络小贷清理整顿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处置力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董登新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较原先P2P网贷平台的规范和校园贷的监管来说,是监管力度的升级。监管部门“收堵结合”,给予了一个过渡期,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也不会造成震荡。
董登新指出,现金贷的本质是高利贷,属于暴利性质贷款。它吸引和导致众多社会资金的追逐,对正规传统金融带来巨大冲击和破坏。尤其是现金贷背后暴力催债以及侵犯个人隐私等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这也是监管层需要整顿的原因。
《通知》中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此次监管强制持证金融机构在贷款程序上要规范,持牌机构和传统金融机构可能会加大正规产品的提供。”董登新表示。
董登新进一步强调,如何满足现存现金贷客户群体短期小额融资需要,开发出合规的产品,这可能是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以及已经持牌的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甚至包括P2P平台下一个阶段需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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