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先融期货(870115)公告称,公司于12月14日收到重庆证监局《关于对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更换首席风险官措施的决定》。
根据重庆证监局监管决定,先融期货在2015-2016年期间开展投资咨询业务过程中,公司员工张某为满足公司合规要求,篡改了公司与某证券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9日和2015年12月18日签订的《投资咨询顾问协议》共2份,并伪造公司与某证券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3日和2015年订的《投资咨询顾问协议》共2份,用于公司内部留档。同时,张某以设立名义居间人的方式获取上述投资咨询业务返佣作为业务提成。
胡某于2012年6月-2016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对上述行为负有主管责任;同时,胡某于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首席风险官期间,知悉上述行为后未主动报告证监局,违反了《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规定,重庆证监局责令先融期货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胡某首席风险官职务的决定,任命新的首席风险官,并在作出更换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先融期货表示,公司在收到上述《决定》之后,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监管规定,启动了首席风险官变更程序,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首席风险官变更事项。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