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叶峰
道明光学(行情002632,诊股)11月4日公告称,公司收到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易威斯新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及被告二杨金龙立即返还其852万元款项及利息、损失9.09万元,共计861.09万元等相关事项。
安徽易威斯认为,2015年道明光学通过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形式,成为安徽易威斯股东,持股比例为 51%。成为股东后,道明光学派驻杨金龙担任安徽易威斯的财务主管,被告三曾晓丽系安徽易威斯财务出纳。2017年9月11日,道明光学指使杨金龙,杨金龙伙同曾晓丽在没有经过安徽易威斯任何申报、审批等财务流程、也未发生任何交易的情况下,私自利用自身担任财务主管及财务出纳的便利,违法违规将原告安徽易威斯852万元转至道明光学。
对此,道明光学认为,安徽易威斯对公司的本次诉讼,实质上系曹慧芳、曹雯钧因未能完成安徽易威斯业绩承诺导致需承担赎回义务而与公司产生的纠纷。公司系安徽易威斯控股股东,在其董事会组成中占据多数席位,安徽易威斯向法院提起诉讼事项本应属于安徽易威斯董事会决策事项,但曹慧芳超越权限,利用违规控制安徽易威斯公章和证照的职务之便,擅自利用安徽易威斯的名义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