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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美女经理借高中同学账户炒股亏15万被罚3万

加入日期:2017-11-29 6:49:18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11-29 6:49:18讯:

  11月28日,北京市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国信证券(行情002736,诊股)资产管理总部渠道经理钟湉违规炒股被北京证监局罚款3万元。处罚决定书显示,钟湉在国信证券任职期间,作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借用其聘请的家政人员“薛某琼”以及其高中同学“王某磊”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钟湉违规操作股票并未给其带来收益,而是带来了亏损。处罚决定书显示,“薛某琼”账户实际亏损4.59万元,而“王某磊”账户则浮亏10.83万元。

  以下为证券业协会公示的钟湉从业信息: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

  当事人:钟湉,女,1987年5月出生。住址:深圳市南山区。时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渠道经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当事人钟湉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钟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钟湉于2014年3月至调查期间任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渠道经理,2015年3月26日取得一般证券业务执业证书。钟湉在国信证券任职期间,作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借用“薛某琼”“王某磊”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

  一、“薛某琼”证券账户薛某琼系钟湉聘请的家政人员。“薛某琼”证券账户于2015年4月21日通过手机自助开户,开户营业部为国信证券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资金账号11*****743,下挂A8*****603、01*****744两个股东账户。三方存管账户为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62*****413,资金均由“钟湉”银行账户转入,累计25万元。2015年4月22日至7月23日期间,“薛某琼”证券账户买入卖出股票79.85万元,实际亏损4.59万元。

  二、“王某磊”证券账户王某磊系钟湉的高中同学。“王某磊”证券账户于2015年5月5日通过网上开立,开户营业部为财通证券(行情601108,诊股)平湖水洞埭证券营业部。资金账户93*****033,下挂A1*****950、01*****333两个股东账户。三方存管账户为上海银行(行情601229,诊股)62*****282,资金均由钟湉通过“钟湉”“薛某琼”银行账户转入,累计43.9万元。2015年7月17日至2016年8月17日期间,“王某磊”证券账户买入股票43.83万元,截至2017年7月27日尚未卖出,账面亏损10.83万元。

  上述交易均由钟湉通过138*****69手机号下单。

  以上情况有相关账户的开户、交易、资金流水、账户交易MAC地址、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钟湉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  

  责令钟湉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行情601998,诊股)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和北京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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