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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泰诺因高送转收关注函:需说明高送转与业绩成长是否匹配

加入日期:2017-11-28 15:56:08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11-28 15:56:08讯:


  梅泰诺高送转方案收深交所关注函:需说明高送转方案是否与公司业绩成长长相匹配。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前三个月投资者调研的详细情况;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梅泰诺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实控人提议年报10转18派1.5元。

  关于对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直通披露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志勇、张敏提议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说明:

  1、请你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报告期内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率等经营业绩增长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详细说明高送转方案是否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

  2、上述高送转方案的筹划过程,包括推出高送转方案的背景、原因、参与筹划人及决策过程,以及你公司在信息保密方面所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3、你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前三个月投资者调研的详细情况;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4、请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7.3.13条的要求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买卖股票的自查2报告。

  5、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 12 月 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7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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