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11-23 6:53:41讯:
今年夏季用电高峰来临前,长达千余公里的“雁淮直流”输电大通道正式运行,“晋电”经过6省“下江南”,直达江苏。
11月9日,山西省与江苏省签订送受电框架协议,标志着“雁淮直流”项目全面启动。这不是一份简单的电力交易协议,山西省国资委微信公号11月22日发表文章称,根据协议江苏国信集团将控股山西部分煤电企业,并逐步在山西多个领域开疆拓土,投资兴业。江苏国信集团是江苏省政府独资企业。
该文章认为,此举代表着山西释放股权开放最强信号,称“山西出让国有煤电企业控股权,让业界纷纷惊叹‘尺度够大’”。
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在签约仪式上称,山西明确提出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产业发展思路,加快推动省属企业优质资产“腾笼换鸟”。
山西省近日印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意见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指出,鼓励煤炭、电力、运输、煤化工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重组或交叉持股,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肖新建认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消除市场上下游壁垒,发挥系统优势,形成适应市场竞争的山西省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江苏国企控股山西煤电企业
江苏省是全国用电第二大省,但却是资源小省;山西省煤电资源丰富,但苦于电力外运通道不畅。
雁淮直流输电工程起点为山西朔州雁门关换流站,终点为江苏淮安换流站,是首个落地山西省的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线路总长约1119公里,每年可向华东地区送电约450亿千瓦时,与2014年南京市的全社会用电量相当。
11月9日,山西省与江苏省签订送受电框架协议。按照协议,两省支持江苏国信集团控股雁淮直流的配套电源点,先期共同协调推进江苏国信集团控股3个2×66万千瓦大型煤电机组。江苏国信集团承担着江苏省50%以上的电力供应和20%以上的天然气供应。
双方的合作酝酿多时。今年7月7日,山西省经信委主任张华龙带队,赴江苏推进雁淮直流送电工作。江苏省经信委主任谢志成当时表示,支持国信集团与山西的发电企业合作,参股新建电厂也可以,与存量电厂进行股权转让也可以,多种途径达成合作。
当时参与座谈的包括山西国际能源集团负责人,但该集团相关人士11月22日回应记者,不清楚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是否与江苏国信集团达成合作。
发电企业股权合作成为此后两省送受电协商的重点。今年8月和11月,江苏国信集团副总经理徐国群、能源部总经理朱又生三次造访同煤集团商谈合作。同煤集团是山西省最大的发电企业,旗下拥有上市公司漳泽电力。
知情人士介绍,江苏国信集团重点考察了漳泽电力旗下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是否可以作为“雁淮直流”的电源点。漳电同华发电公司相关人士11月22日告诉记者,江苏国信集团曾于8月来公司座谈,但并不清楚双方是否达成合作。
同时,与江苏国信集团展开“雁淮直流”项目合作的还有中煤平朔公司。徐国群8月17日造访中煤平朔公司,就“雁淮直流”配套电源点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相关事宜进行座谈。中煤平朔公司属于央企在晋子公司,股东为中煤股份。
山西省国资委微信公号11月22日文章称,根据协议,江苏国信集团将控股山西部分煤电企业,并逐步在山西多个领域开疆拓土,投资兴业。这意味着山西国企股权开放将有实质性动作。
不设上限出让股权
山西省国资委副主任张宏永今年2月28日指出,推动省属企业股权开放是山西省国企改革下一步重大课题。
“凡是来山西的投资者,不论是国资民资,外资内资,都是我资,一律平等、一视同仁。要通过产业开放,引入外部股权,将对省属国企改革起到特殊的‘催化’作用。”张宏永说。
其时的背景是,山西省属22家国有企业中19家仍然是国有独资,18家省属国资控股的上市公司中,省属国企持股平均比例达到了44.18%。
江苏国信集团之前,金融资本已进入山西。上海创丰资本创始人彭震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创丰资本已与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合作,设立了山西国企结构转型基金,首期43亿元资金已经到位,将专注于山西国企的辅业剥离。
目前金融资本大多只是进行战略投资,彭震介绍,这只基金将先从三四级子公司改起,多为竞争性辅业和创新产业。
山西省国资委微信公号11月22日文章称,煤电资源可以说是山西的命脉,不设上限出让股权,显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煤电联营那么简单。
是什么给了山西这样的底气?这一定程度上来自于格盟国际的成功。格盟国际股东为四国六方,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山西国际能源集团以220万电力装机实物出资并相对控股,股比为47%。
11月13日,山西省国资委第13次委务会专题审议了关于格盟国际经营管理经验的调研报告。报告中称,(格盟国际)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中方对公司相对控股,其他股权比较分散,天然的相互制衡,让公司自然自觉地融入了市场经济,植入了市场所要求的质量与效率基因。
按照《行动计划》,山西省国资委将牵头研究制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重组和交叉持股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形成1-2家具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的旗舰企业。
肖新建认为,这种重组或交叉持股,以及煤电联营,要按照市场化方向推进,而不是政府拉郎配。
山西焦化领域股权合作意图也格外强烈。该文章介绍,江苏省钢铁产能超过一亿吨,对焦炭的需求量极大,受焦炭市场波动的影响也极大。对于王一新提出的上下游互相参股的理念,江苏方面颇感兴趣。类似于煤电与下游产业的合作模式,如若江苏钢铁企业掌握山西焦炭领域的控股权,就会在行情好时得利,行情不好时有效控制风险。
文章分析,这样的合作企业,既是山西的企业,也是江苏的企业,甘苦与共,共享两省改革发展红利,将会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山西能源领域的这种合作模式一旦推开,可迅速调整出更多的公共资源用于发展新动能新产业,长期困扰的技改升级、环境保护问题也可迎刃而解。
(原标题:山西国企股权开放“最强信号”: 外省国企或控股山西煤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