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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谨防可转债蜕变成大股东窃取市场利益的工具

加入日期:2017-11-22 8:16:43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11-22 8:16:43讯:

  此前“名不见经传”的可转债,近期正受到市场的强烈关注。背后原因,一方面在于可转债的申购方式改为了信用申购,另一方面在于可转债所隐含的巨大利益。基于可转债主要向上市公司原股东进行配售,笔者以为,要防止可转债变成上市公司大股东窃取市场利益的一大工具。

  日前,林洋能源发布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林洋能源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11月13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林洋转债2198520张,占发行总量的7.33%;11月14日出售林洋转债801480张,占发行总量的2.6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出售林洋转债30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公司控股股东现仍合计持有林洋转债10335390张,占发行总量的34.45%。以这两天林洋转债均价计算,其合计净赚6905.06元。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华虹电子目前仍持有林洋转10335390张,以14日林洋转债收盘价格125.37元计算,控股股东账面浮盈高达2.62亿元。

  其实,林洋能源大股东并非首位从自身公司发行可转债中的获利者。作为信用申购下的第一只转债——雨虹转债,在其赚足了市场眼球的同时,其大股东同样从可转债中赚得盆满钵满。其两位大股东在雨虹转债上市的六个交易日内,通过减持获利7061.92万元。

  自可转债的申购方式改为信用申购后,零成本的申购模式导致众多普通投资者积极参与其中,原本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可转债市场,正迎来大量散户的涌入。与新股中签一样,可转债中签,投资者同样能从中获取利益,这亦是导致散户投资者涌入的原因。

  不过,与非公开发行、公开发行、配股等一样,可转债是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的一种方式。在监管部门提高非公开发行的门槛之后,如今,可转债又逐渐替代原来的定增,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形式。而且,由于可转债可以转换为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特点,投资者配售或申购可转债,其实处于一种进可攻,退可守的境地。如果可转债价格出现上涨,而转换为正股的价格较高,投资者可以抛售可转债获利。如果正股价格较高,而转股价格较低,投资者又可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从中获利。

  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发行可转债,主要用于满足其资金方面的需求。此时,可转债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工具。不过,林洋能源等案例又说明,可转债还可变成上市公司大股东牟利的工具。显然,这与监管部门推出可转债的初衷明显不符。

  现实案例中,可转债配售给上市公司原股东,是为了防止可转债转换为股票后,原股东权益被摊薄。但当可转债变成了牟利的工具后,特别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因持有大量股份,会配售更多的可转债时,其将能通过可转债从中窃取更多的市场利益。而且,当可转债变成牟利的工具,特别是当可转债没有转换为股票,到期后投资者大量赎回时,其融资的功能将大打折扣。毫无疑问,这是值得商榷的。

  正是由于可转债存在上述缺点,笔者建议,上市公司再融资时,可将配股作为主要的融资手段。所有股东参与配股进,其权益不会被稀释,不会像可转债那样有大股东利用配股大肆窃取市场利益,不会产生太多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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