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11-13 18:39:36讯:
新浪财经讯 11月13日消息,近期,在\*ST智慧应对投资者高额的追偿之际,还遭到了上交所公开的谴责。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发现,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智慧”)在信息披露方面、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务等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并于2017年9月19日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经上交所查明,*ST智慧存在六项虚增利润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一是,2013年*ST智慧提前确认收入87,446,901.48元,虚增利润68,269,813.05元;
二是,2013年*ST智慧虚增销售收入2,872,486.68元,虚增利润2,780,279.86元;
三是,*ST智慧利用框架协议虚增2013年收入和利润943,396.23元;
四是,*ST智慧减少2013年应计成本费用,虚增利润24,954,316.65元;
五是,2013年*ST智慧相关项目未履行完成,虚增收入15,677,377.40元,虚增利润15,468,181.70元;
六是,大智慧信息科技提前确认购买日,虚增2013年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8,250,098.88元,虚增商誉4,331,301.91元。
上交所透露,大智慧2013 年度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延后确认年终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提前确认子公司股权购买日等方式,虚增2013 年年报收入和利润,金额巨大,导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严重失实,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在责任人方面,实际控制人兼时任总经理、董事长张长虹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玫、董事兼财务总监王日红分别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和财务管理事务的具体负责人,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洪榕作为上述虚增收入及利润等违法事项的直接参与者,对公司虚假信息披露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董事张婷、董事沈宇、董事林俊波、独立董事胡润、独立董事毛小威、独立董事宓秀瑜、监事李皎予、监事申健、监事杨红伟作为公司的董事及监事,未对公司年度信息披露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和有效监督。
上交所决定,对张长虹、王玫、王日红、洪榕予以公开谴责,对张婷、沈宇、林俊波、胡润、毛小威、宓秀瑜、李皎予、申健、杨红伟予以通报批评。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上海一中院受理了8名投资者请求判令*ST智慧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142.1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案由就是证券虚假陈述事件。据悉,截至目前,上海一中院已受理的*ST智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近3亿元。(新浪财经 许旻 发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