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汉术化学(832829)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2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2016 年 4 月 25 日至 9 月 5 日,公司向关联自然人王进累计无偿拆出资金 710 万元,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9 月 9 日及 12 月 30 日分三次全部归还。2017 年 1 月 2 日,1 月 12 日,公司向关联自然人王进累计拆出资金 55 万元,并于 2017 年 3 月 6 日已经一次性全部归还。
公司对于上述行为在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进 行了披露;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补充确认了上述行为并予以公告。
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故陕西证监局对汉术化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汉术化学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警示函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对公司资金和资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同时,公司将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加强对相 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