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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股东清仓式减持应设立高压线

加入日期:2017-10-22 1:19:59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10-22 1:19:59讯:

  近日,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法减持甚至清仓式减持及相关违反违规行为,管理层表示将严厉打击。在支持该举措的同时笔者认为,打击大股东清仓式减持还应设立减持高压线。

  一,控股权转让减持高压线。一家优秀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必定十分关注自己的控股权是否稳定,即便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也不会轻易让渡控股权,除非控股股东因为其他原因导致经济困难被迫卖股票还债,国外凡是能长期存续的上市公司莫不如此。然而,我们很多上市公司一旦禁售期满,圈钱套现走人的嘴脸就暴露无遗,这也是广大中小投资者最不满意的地方。为此,有必要对上市公司转让控股权与降低控股比例设定严格条件:至少要包括动机审核、转让收益用途审核、转让前经营真实性审核、转让价格审核等。这里最核心的就是不能让圈钱走人成为一种常态。

  二,战略投资者减持高压线。随着国有企业混改的大力推进,战略投资者大股东越来越多,一些上市公司上市前股改或增发过程中,也会引进不少战略投资者,这些战略投资者进入的成本低、收益高,减持冲动大。对他们的减持也必须在持有时间、减持比例、减持价格、减持信息公开等方面设定条件,原则上作为战略投资者应该持有的时间不少于一个五年计划,不然谈不上战略投资,同时应该分步减持,而且减持价格也不应该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这里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战略投资者变为市场投机者。

  三,董监高减持高压线。董监高人员作为上市公司的直接经营者,他们应该是企业股权最坚定的持有者,除非企业经营出现困难,那样他们减持股权就有内幕交易之嫌。然而现实情况表明,很多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不顾吃相,常常在企业经营发生重大转折之前先行跑路,有些甚至不惜辞职走人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显然,对他们的减持行为设置前提很有必要:包括解禁时间限制、减持比例限制、减持价格限制、减持人数限制、减持信息公示等。尽可能把经营实效与他们的利益捆绑起来,让没有经营好企业的董监高人员不能从股权减持中得大利。

  四,减持前信息管理高压线。很多控股股东或者关联大股东、董监高人员,都希望在减持时有个好价钱,于是他们在抬高股价方面绞尽脑汁,如调控业绩到解禁以后释放、提前进行高比例送配、找机构进行所谓的市值管理、追逐热点概念搞所谓博眼球的资本运作、甚至明知企业经营出现问题也拖着等到减持差不多才公告……伤害的是二级市场的中小投资者。因此只有对减持前的上市公司信息加强管理,才不至于让减持者钻空子。对减持前后业绩明显异动、股价明显异动、资本运作项目投资明显增多、高送转、利好消息异常偏多等要进行申报审查,发现问题不仅直接没收减持所得,还要给予重罚。绝不能让内幕消息与内部人为了个人私利破坏资本市场的秩序。

(原标题:对大股东清仓式减持应设立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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