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10-17 8:15:08讯: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告,10月17日,将召开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2次工作会议和第3次工作会议,这是新一届发审委的首次秀,将有26位发审大员参与审核。对资本市场是否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让造假上市从此消声觅迹呢?为投资者选出心仪的公司呢?
本届发审委角逐十分激烈,尤其是来自中介机构的委员,由于对本单位获得保荐项目存在很多好处,竞争更是激烈,能够脱颖而出的都是行业精英中的精英,但是既然是行业精英中的顶级人物,都具有繁忙的本职工作,而发审工作更为繁琐细致,需要全身心的投入,如何兼顾本职工作和发审工作两不误是笔者所担忧的。就是专职委员,如果发审工作异常繁重,如何做到劳逸结合也是笔者很担忧的,毕竟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身体处于异常疲劳状态,思维能力将受到影响,将影响准确判断。
在中国,IPO已经常态化,每周7-10家左右常态化发行,折算下来每个月就是30-40家,年化发行大约是400家,审核工作十分繁重,每家公司招股书少说也有十几万字,行业精英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看完招股书恐怕快一点也需要好几天才能完成,慢一点就需要十几天了,审核人员不仅要看完招股书,关键是还要甄别出招股书的的财务信批问题,这就需要更多的斟酌了,花费时间会更多一些,根据中国审核方式,平均每家公司有7名委员参与审核,采用2票否决制。平均下来每个委员需要审核大约50家(400/66*7),这一数据与16年相比只有多没有少,2016年主板共召开199次发审会,审核最多的四人分别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年分别审核首发企业73家、69家、69家和69家。2016年创业板共召开84次发审会,审核最多的四人分别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年分别审核55家、53家、48家和48家。3-5个交易日审核一家公司笔者不得不佩服委员们的好精力!要牺牲多少工作以外时间研读招股书,对其无私奉献精神深表谢意!
根据中国资本市场交易制度安排,一年大约是225个交易日,对应每个发审委员平均就是大约5个交易日需要审核一家上市公司,5个交易日时间既要忙于本职工作,又要看完十几万字的招股书,还要判断招股书的信披真伪、财务真实,笔者觉得真是有点时间匆忙而不够用,需要委员们马不停蹄,废寝忘食的工作了,作为投资者表示心疼,证监会也是心疼这批委员们,考虑到目前专职委员已经满负荷运转,为保证发行审核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适当增加专职委员数量,同时将委员总人数由60名增加至66名,但仅仅增加6个委员,能减少多少工作量呢,何况笔者是按照66名委员粗略计算工作量的,笔者很早前就写过一篇文章,美国实施注册制,但是负责注册的委员并不急着同意签字注册,针对提出的问题,他们是抱着耗得起的心态,要求上市公司清晰的做出回答直到满意为止,他们的观点是我不靠发审公司吃饭,国家给我工资,所以美国尽管实施注册制,但是上市公司质量远比中国资本市场要好得多正是应验了中国一句老话慢工出细活。
中国尽管实施核准制,有大量委员不辞辛苦的给资本市场承担选美的任务,但是上市公司质量依然差强人意,虽然有事后惩罚不到位的因素导致上市公司心存侥幸投机取巧,但是与高节奏的发审也是不无关系,在高节奏的发行过程中,每个委员尽管付出自己最大努力,以自己的高度精通的专业知识为投资者选择上市公司,但是也因为赶着审核发行,时间紧迫,难免挂一漏万,不能以自己的慧眼识别财务造假者,出现一些财务粉饰公司蒙混过关。
据金融界, 近两年新股业绩下滑的公司占比高达27.24%,多只新股业绩变脸。截止9月27日,今年以来有347家新股上市。中报数据显示,在今年上市的347家新股中,有63家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出现下降,业绩下降的公司占比18.16%。其中,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超过50%的公司有5家。如果把时间线拉长,从最近两年上市的公司业绩表现看,2016年至今,总共有574家新股上市。中报数据显示,近两年上市的574家新股中,149家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出现下降,业绩下滑的公司占比27.24%,其中,17家公司净利润降幅超过50%。
面对次新股业绩大面积变脸,固然有经营环境的变化,但是也不排除某些公司财务腾挪下的东郭先生,东郭先生们蒙混过关,仅仅是委员们时间紧张,专业知识不够吗?恐怕也不是绝对,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审委员一直就是一个肥缺,证监会系统被查最多的也是与发审有关的官员,这批被查的官员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中饱私囊,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置千千万万投资者利益于不顾,就在于中国发审委员基本不用承担任何上市公司蒙混过关的责任,虽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强调强化发审委制度运行监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并实施连坐机制,发审委委员因违法违规被解聘的,取消其所在单位五年内再次推荐发审委委员的资格,发审委委员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作出相应处分。但是处罚力度依然很轻,只是在原有谈话提醒、批评、解聘等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公开谴责的处理措施。一个发审官员敢于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还会惧怕公开谴责吗?这样的处罚简直就是挠痒痒。在较轻的追溯机制下,难免那么一些发审委大员挺而走险,虽然只是极少数,但影响极坏。
既然是审核制,就要给委员们足够的时间研读招股书,才能判断招股书的真伪,也才能为投资者选择好的上市公司,如果依然马不停蹄的发行新股,委员们依然是赶时间走马观花的阅读招股书,也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判断财务数据的真伪,笔者想上市公司一定会有很大的冲动来蒙混过关,上市公司的质量也就很难保证。
如何兼顾发行速度与上市公司质量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太多造假者蒙混过关,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效果是大打折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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