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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第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金龙机电(300032)近日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1月9日早间,金龙机电披露澄清公告,否认此前网传“原董事金美欧涉挪用5100万元潜逃”的消息。公告称,“向金美欧本人书面核实,其回复称未收到任何政府部门的立案侦查、通缉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而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之前9月份网上就有传这样的消息,我们当时就向公安机关递交了书面问询函,但是对方一直没给回复。”对于网传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经侦大队则回应,“在逃人员情况都是公安的内部信息,怎么可能外流?”其言下之意“上述信息登记表是假的”。巧合的是,1个月前,金美欧刚刚辞去了金龙机电董事一职。对此,金龙机电方称 “她辞职是出于个人考虑,她家里有两个小孩,1个儿子和1个女儿,年纪都比较小,目前在家专心照顾小孩”。不过,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王湘淇等多位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果上述侦查信息存在,即使被公安机关拘留,待查清案件事实,若不构成刑事案件,也可以进行撤案处理。”金龙机电急发公告否认原董事挪用5100万1月7日晚间,这份《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出现在温州当地论坛“柒零叁”,其中提到“温州上市公司金龙机电的董事长千金,金龙机电副总经理金美欧涉嫌挪用公款5100万,被网上通缉在逃人员,提供信息者,奖励500。”该《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详细记录了金美欧的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户籍地址等相关信息,而这些信息都与金龙机电在招股书等公告中公开披露金美欧的资料相符。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搜索发现,该帖子早在2016年9月28日就有流传。有网友发布题为《号外号外:温州一上市公司身家数亿的白富美千金,涉挪用5100万被通缉》的帖子,截止发稿,该帖子链接跳转显示“没有权限访问该版块”。在这份清晰度不高的登记表上,注明立案单位为“浙江杭州市公安局”,主办单位是“浙江杭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六大队”,立案日期为2016年8月1日,签发日期为2016年8月29日,其中还详细注明了“我支队在办理省厅交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等情况,其中在逃类型为“刑拘在逃”。不过,该表格并没有加盖公安公章等权威信息,而在杭州公安局官网“平安杭州”上也查找不到相应信息。对于闹得沸沸扬扬的传闻,金龙机电在1月9日早间急发澄清公告,否认了该帖子的说法。公告称,“公司向金美欧和金龙控股集团核实,其回复称未收到任何政府部门的立案侦查、通缉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还向公安部门书面问询,但从未收到公安部门的正式回函文件。”1月9日上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金龙机电证券事务部,对方工作人员表示,“我们问过金美欧本人,她说没有这样的事。”其进一步解释,“之前9月份网上就有传这样的消息,我们当时就向公安机关递交了书面问询函,但是对方一直没给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次拨打该登记表上的浙江杭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六大队主办人电话,显示一直在通话中。不过,杭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犯罪举报预警中心工作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将查证上述情况后告知”,但是几分钟后,上述人员在电话那头表示“不清楚这个事,无法提供核查信息”。而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经侦大队则表示,“上述信息登记表是假的”,其解释称“在逃人员情况都是公安的内部信息,怎么可能外流?”一个月前请辞董事职务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2月7日,事件核心人物金美欧“由于个人原因“刚刚请辞金龙机电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等职,此后不在金龙机电任职。对于金美欧的辞职原因,金龙机电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称,“她家里有两个小孩,1个儿子和1个女儿,年纪都比较小,照顾不过来。”有媒体在1月8日晚间联系到金美欧本人,其给出的理由同样为“自己是一位二胎妈妈,大宝刚上幼儿园,小宝才两周岁多。过去,由于工作繁忙,两个孩子均交由奶奶和阿姨照看,现在想将更多精力转向家庭。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金龙机电董秘黄娟目前正在休假。1月9日,金龙机电独董徐西华在电话中表示,“1月5日,我们刚刚开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上也没有提到金美欧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据公开资料,金龙机电2009年12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主要生产和销售微特电机等精密光电元器件。该公司招股书显示,上市发行后,作为金龙机电董事长金绍平的女儿,金美欧持股1538万股,比例10.78%。即使在辞去董事一职后的2016年12月7日,金美欧仍持有金龙机电2600万股份,占比3.19%,为金龙机电最大自然人股东,持股市值4亿元。而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4.98%。根据公开资料,除了担任金龙机电原董事,金美欧还是天津乐宝乐尔旅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大股东,该公司法人代表也为金绍平,注册资本1亿元,巧合的是,其中金美欧出资金额正好是5100万元。“金美欧六七年前身价就已经3个亿,现在居然为几千万跑路?”在该论坛中,不少网友提出了质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咨询多位办理过类似经济侦查案件的律师,其均表示,“如果上述侦查信息存在,那么网上追逃也只是一个措施,不是最后定罪,可以随时撤销。”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湘淇表示,“如果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若被公安机关拘留,需配合其调查。待查清案件事实,若不构成刑事案件,将予以撤案,对被拘留人解除强制措施,也就是通常说的释放被拘留人。”而公义律师事务所於炯律师也表达了类似说法。“假设上述侦查事实存在,公安机关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归还相应款项,或者认定当事人涉案程度较轻,或者涉案数额较小,就可能撤销立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曹远泽律师则提到。【牛人大赛】快来腾讯证券官号(qqzixuangu)参赛啦!点击“话费天天送”,话费、苹果电脑大派送,更有三重奖等你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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