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月6日消息,深交所对兰州黄河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世江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原因在于新盛投资作为控股股东卖出所持股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杨世江作为实际控制人减持违反了去年10月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的承诺。